員警躲起來拍超速? 民衆怨「躲貓貓大師」:不知多少人被拍
有民衆抱怨行經臺中市臺灣大道六段(往沙鹿方向)時,疑似遭到員警躲起來偷拍測速,對此,警方表示該地點「取締合乎規定」。(圖/警方提供)
根本搶錢?日前有民衆騎車行經臺中市臺灣大道六段(往沙鹿方向)時,發現路旁有員警「蹲坐」,並且倚靠電線杆持測速槍拍超速違規,由於一旁未擺放警車,遭到民衆質疑「被偷拍」;對此,警方表示,該地點「取締合乎規定」,但員警拍攝方式造成觀感不佳與誤解將檢討改進。
一名網友在社羣平臺「threads」上發文,並上傳2段行車紀錄器影像,拍攝地點位於臺中市臺灣大道六段(往沙鹿方向),從曝光的影片可見,騎士騎車經過該路段時,發現有員警蹲坐在地上,倚靠在電線杆上,雙手握着手持式雷射測速槍取締超速違規,並且一旁未有警車「提醒民衆」;對此,該網友也在貼文寫下「躲貓貓大師,今天不知道幾個人被拍追焦了,臺灣大道機車道限速40,這裡還是下坡,不用催油門就會超速了」。
貼文在網上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我經過這都會放慢,根本搶錢」、「全部下來用牽的好了」、「怎麼自己一個人在那玩躲貓貓」、「臺灣大道超速我貢獻了三張」、「根本是在玩大家來找碴」、「哭了,我今天有經過,想說怎麼一個人坐在那,但沒警車,我以爲有人在那休息躲太陽,又一張罰單了」。
有民衆抱怨行經臺中市臺灣大道六段(往沙鹿方向)時,疑似遭到員警躲起來偷拍測速,對此,警方表示該地點「取締合乎規定」。(圖/警方提供)
對此,烏日警分局表示,該處測照地點系依規定於龍井區西屯路與臺灣大道路口(往沙鹿方向)慢車道旁設置「警52」標誌,距離測照地點約155公尺,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55之2條第2項之規定,取締合乎規定。
員警測照地點設置爲慢車道旁的人行道,而民衆質疑警車不在旁邊,由於該處屬人行道,警車不宜違規停放,也不宜停放在慢車道,妨礙交通。
員警平日在該處執行移動式測照勤務,均穿着制服,於電線杆前「站立」或「坐姿」施測,合乎測照設備在明顯且安全處所公開執法。
經查22日該名曾姓員警執行下午2至4時執行超速測照勤務,因天氣炎熱,該員警久站不適,故倚靠電線杆蹲坐,造成民衆觀感不佳及誤解,將會檢討改進並持續要求及精進員警執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