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筆誤烏龍 開出駕車未系「安全帽」紅單
▲開車收到未系「安全帽」罰單,車主一時摸不着頭緒。(圖/東森新聞)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開車違規被員警攔下,吃上一張紅單,違規事由卻寫「駕車未系『安全帽』」,男子納悶怎麼連開車也要戴安全帽,拿着紅單到裁決所繳費,櫃檯人員也摸不着頭緒,開紅單的派出所解釋同仁筆誤,把未系安全帶寫成安全帽,但兩者罰金相差3倍,連裁決所人員都對「烏龍罰單」感到驚訝。
拿着違規紅單陳先生啼笑皆非,明明是開着自小開車,但員警開出的紅單違規事由卻是寫上駕車未系「安全帽」,陳先生坦承自己當時未系安全帶,但員警卻寫成未系安全帽,一字之差罰則差很大,未戴安全帽罰500元、未系安全帶罰1500元,整整差了3倍,爲了弄清這張紅單該怎麼繳,陳先生直接到交通裁決所櫃檯問個清楚。
▲開單派出所解釋同仁筆誤。(圖/東森新聞)
交通裁決所人員櫃檯人員也感到訝異,怎麼駕駛人開車也要戴安全帽?但紅單底下欄位寫着駕駛人違反第31條第1項,依交通處罰條例,內容爲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使用安全帶,再加上罰單上車輛種類屬於自小客車,陳先生還是得繳1500元罰金,陳先生說:「未戴安全帽是500啊!但是按照法條這樣講,開車又不用戴安全帽。」
開出紅單的翠屏派出所苦笑是員警筆誤,已經通知當事人,並把開出的紅單更正,但員警紅單寫太快,安全帽、安全帶傻傻分不清,也讓收到紅單的駕駛人被罰的有些不甘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