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同事出差趁她酒醉上下亂摸 他賠45萬換緩刑

史姓男子2022年中在某公司任職時,與女同事一起到臺南市出差,晚間與當地公司代表飲宴期間,女同事因酒醉不適,幫忙扶至廁所嘔吐,詎料,他卻伸出鹹豬手,趁女同事酒醉無法抵抗之際,亂摸胸部及下體等部位挨告,桃園地院審結,將史男依趁機猥褻罪判處徒刑7月,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並分期支付45萬元損害賠償。

判決事實指出,現年25歲的史姓男子於2022年7月18日與女同事一同至臺南市出差,並於同日晚間至翌日(19日)凌晨1點,共同在臺南市某家冷飲店飲酒,因女同事酒醉不適,他便陪同女同事到廁所催吐,在女同事酒醉不能抵抗,又忙於嘔吐之際,竟徒手撫摸女同事的胸部及下體等猥褻行爲得逞,案經女同事提告。

法官審酌,被告史男利用女同事酒醉不能抵抗之際,對她進行乘機猥褻之舉,未尊重女同事的性自主決定權,應予非難,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與女方達成調解並已給付部分賠償金,彌補女同事的損失,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生活狀況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

史姓男子趁出差女同事酒醉催吐無法抵抗之際,對她上下其手,桃園地院審結,將史男依趁機猥褻罪判處徒刑7月,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並分期支付45萬元損害賠償。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