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周杰倫與郭富城的“愛恨情仇”
「在文字中證道。——唐淚」
周杰倫與郭富城。
一位是新世紀伊始崛起的小天王,一位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叱吒風雲的大天王,二人非但各有不凡藝業,更有超乎尋常的交集。
所謂“愛恨情仇”,當然是玩笑之語。
但以個人所見,該二人皆十足有趣,更可堪衍生成文。
相遇即是註定。
1990年的時候。
郭富城發行了自己的個人首張唱片《對你愛不完》,而周杰倫剛剛11歲。
從邏輯上來講,周杰倫一定經受過“郭富城頭”和“對你愛不完”的旋風洗禮,所以他不但留過“郭富城頭”,還當然會唱《對你愛不完》。
彼時的郭富城,當然不知道,在臺灣還有這麼一個“明日天王”。
二人的首次會面,始於百事可樂。
在郭富城代言百事可樂的第六年,且被百事官方授予“百事名人堂”和“市場銷量大獎”這兩個最高大獎彼時,火速躥紅的周杰倫,被百事收到麾下。
郭富城向來是個對後輩藝人照顧有加的人。
比如在昔年的綜藝節目上,無論是對金城武、L.A.BOYZ等人,還是僅僅現場歌迷,他都非常貼心,生怕新人受到委屈。
而對百事“新星”,他當然同樣如此。
這爲二人日後的良好互動與合作,埋下了伏筆。
兩年之後,百事搞了一個大動作。
廣告商集合了郭富城、鄭秀文、周杰倫、F4、蔡依林等“百事九星”,至約旦拍了全新一輯廣告,被傳媒拿來與電影《魔戒》對比。
昔年聲勢無需多提。
這一次廣告的亮點,在於“爭奪”百事可樂一戰。
彼時,做了八年百事“一哥”的郭富城,已有“功成身退”的跡象,而“九星”各顯身手,搶奪一罐百事可樂的結果,是周杰倫一舉成擒,縱然後續劇情,致敬了郭富城入主百事的《公寓篇》廣告,然周杰倫“未來一哥”地位的意味,已經呼之欲出。
大家都以爲,新一代百事巨星,必將以周杰倫爲首。
但很有趣的是。
次年,百事簽下了古天樂。
而沒了郭富城坐鎮,百事衆星開始呈現出一種“並駕齊驅”之勢,這種態勢甚至延續到周杰倫離開、黃曉明加入,也依舊如故。
直到2014年,百事可樂重金請回郭富城,拍攝全新一輯廣告,纔再現了“一哥”之威。
關於此節,確實很有意思。
回過頭來講。
郭、週二人,在2003年,還有一次“插曲”式的交鋒。
新世紀初,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國產服裝品牌,以郭富城代言爲標誌,橫空崛起,連鎖店遍地開花,並掀起購買狂潮。
一句“不走尋常路”,投入一千六百萬,請郭富城拍一支廣告片的美特斯邦威,年銷量暴增600%。
美邦遂舉國皆知。
當年,郭富城去杭州開演唱會。
“當時是2001年12月14日,我還在上大學。那場演唱會沒有對外銷售,郭富城當時是美特斯邦威的代言人,如果購買美特斯邦威的衣服超過多少金額就可以送一張現場票。”提起自己的演唱會初體驗,黃軼涵依然記憶猶新:“爲了能讓我去現場聽演唱會,我們全家齊上陣,一家三口一人買了一件羽絨服。”
二十二年之後,這位歌迷再次去了郭富城演唱會現場。
是謂青春回憶。
該資訊來自新聞報道,非個人編纂。
而兩年後,基於“年輕”與“叛逆”的定位,這家品牌選擇了更年輕的周杰倫。
這當然也沒什麼錯。
擴張與守成,究竟誰人更具威力?
其實毋庸爭持。
周杰倫也很傳奇。
他一開始的目標,是幕後作曲。
寫了不少歌,卻先後被張惠妹和劉德華拒絕,比如他爲劉德華寫的歌,叫《眼淚知道》,用吳宗憲的話來說,劉德華問他,眼淚怎麼會知道呢,眼淚知道什麼?
或只能這麼說一句,沒有名氣是“原罪”。
而周杰倫一開始也並不被人看好,包括他老闆吳宗憲,其實一直在敷衍他,並不認爲他能紅起來,甚至根本不想給他發唱片。
當時間來到2000年,周杰倫憑首張專輯《JAY》大熱崛起。
次年,張學友和劉德華兩位天王,主動向他邀歌,他分別給二人寫了《算命》和《一壺鄉愁》,而那首《眼淚知道》,則在同一年,給了溫嵐。
新一代天王,很快就如日中天。
郭富城的邀歌,反而就來得比較晚。
直到2006年,郭富城離開效力了十三年的華納唱片,以半億身價轉投大國文化,開始籌備全新普通話專輯,方纔正式向周杰倫發出寫歌的邀約。
用郭富城的話來說,二人同在百事期間,因爲拍廣告而結識,因爲性格因素,彼時就相當投契,也很談得來。
在那個時候,周杰倫就已經答應郭富城,要寫一些歌給他。
再後來,就出現了《愛情》這首歌。
周杰倫寫好歌后,自己親自唱了一個demo,等方文山填詞之後,寄到香港給郭富城,郭富城一聽之下,就異常喜歡。
更好玩的是,周杰倫偷偷錄了一個卡帶,在郭富城的記者會裡面播出來,嚇了郭富城一跳,在卡帶中,周杰倫講了,爲何會創作這樣一首歌給郭富城。
而無論是《My Nation》這張專輯,還是《愛情》這首歌,都確實很強。
有多強?
杰倫迷甚至不想這首歌“送人”。
可見一斑。
曾在一個綜藝中,看見周杰倫談郭天王。
他說,郭富城到臺灣,自己親自開車去接他,一路上炫耀自己的車,說:“誒,怎樣,很快哦。”
但是郭富城的反應“超穩的”。
後來看報紙,才知道郭富城的愛好就是收集超跑,車庫裡隨便一輛車,都要比自己當時的那輛厲害,所以自己感覺“很糗”。
反見周杰倫這個人,很真實。
在2007年,周杰倫紅磡演唱會,請郭富城做嘉賓,二人共唱《對你愛不完》和《愛情》。
而到了第二年,周杰倫成名以後,第一次以觀衆身份去看的演唱會,就是郭富城的“舞林正傳世界巡迴演唱會”。
還有件事也有趣。
也就在這一年,周杰倫前往香港,拍攝《給我一首歌的時間》MV,原本想向郭富城借法拉利恩佐,可惜當時恩佐正在意大利保養,恰好錯過。
可見二人確實交情匪淺。
簡單回溯。
周杰倫爲郭富城兩次作曲、請郭富城做自己演唱會嘉賓、又親自開車接之,並當觀衆欣賞其演唱會。
郭富城則言,杰倫爲人率真,性情非常真實。
郭、周之交,可堪典範。
而人以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