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井前輩堂縱火案判決出爐 佛堂負責人:尊重司法判決

臺南玉井真理佛堂前輩縱火案判決出爐,佛堂負責人和平得知訊息後說,「尊重司法單位公平的判決」,圖爲去年公祭時照片。(劉秀芬攝)

臺南市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縱火案,臺南地院審理終結,今天下午4時宣判縱火的21歲曾姓男子死刑。佛堂負責人張和平得知訊息後說,「尊重司法單位公平的判決」。

張和平表示,案件偵辦過程中,家屬也都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單位的判決,沒有其他意見

2019年12月14日凌晨曾姓男子至前輩堂縱火,造成謝振益(52歲)、吳麗卿(50歲)、謝翎筠(21歲),陳榮華(51歲)、馬珈薰(47歲)、高國禎(49歲)、陳美研(47歲)死亡。

張和平說,目前陳美研、高國禎的牌位仍在真理佛堂,其他人牌位已被家人請回,高國禎的女兒昨日也至真理佛堂祭拜父親牌位,顯得非常傷心。縱火的曾姓男子父親則對兒子的行爲感到非常抱歉,幾乎每個月都會到佛堂上香祭拜,再悄悄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