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遭押船東付170萬贖人、船 外交部:衝之鳥仍有爭議
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遭日本公務船在公海上扣捕,日方限26日中午前匯新臺幣170萬元保證金,船東潘忠秋已在早上9時將款匯給中華民國駐日代表處。對此,外交部表示「不清楚」,但我方仍主張,日本應儘快將人船釋放,並尊重各國船隻在爭議海域漁補的權益。
由於日本近年以水泥將衝之鳥礁石擴大變成島,片面宣佈經濟海域從12浬變成200浬,因此,究竟衝之鳥是「島」還是「礁」仍存有爭議。外交部指出,這次我國漁船是行駛至衝之鳥東南方約150海浬處被追趕,進而逮捕;截至25日下午5時左右,「東聖吉16號」已持續駛向日本本土。
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指出,我國主張是日本能不能主張衝之鳥200海浬經濟海域是存有爭議的,日本公務船扣捕我國漁船,我方不能接受,因此已在臺北及東京向日本表達抗議,希望日方儘快把人船釋放,再來進一步協商。
她強調,衝之鳥在國際法上的地位存在爭議,相關的當事方應照國際法來協商,或向國際組織尋求解決 ,在還沒結論前,日本應尊重各國船隻在爭議海域航行及漁捕的權利。
由於日本要求上午11時前要拿到保證金,王珮玲說,交涉過程會有很多立場的表述,沒有具體結果之前不評論。不過,據瞭解,船東已在上午匯保證金給日方,因爲他們擔憂,萬一外交部與日本沒談妥,人船被押進日本會很麻煩。對此,王珮玲說,她還不清楚此事。
不過,不少漁民認爲,我國過去常被「罰錢了事」,是否代表我們已承認日方主張?但王珮玲認爲,國際間對衝之鳥的地位有不同的看法,政府立場已很清楚。
總統馬英九昨日也曾表態,日本衝之鳥礁的南北小礁合計約9平方公尺,「約兩張標準尺寸桌球桌大小」,能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適於人居且有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定義,進而主張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海域,此事在國際間存有極大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