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0位移工遭法辦!南方澳港船長要「漁工媽祖婆」給公道

南方澳漁界人士及船長們今早在第三漁市場拉起「滿口謊言、動亂漁村」的布條,高喊「李麗華侵犯人權、知法犯法,移工不是代罪羔羊」。(吳佩蓉攝)

漁工搬動倉庫裡摸彩品的畫面。(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南方澳漁界人士今(25日)於第三魚市場拉起布條抗議,指控人稱「漁工媽祖婆」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侵犯人權,指使移工到蘇澳區漁會倉庫搬走摸彩品,導致逾20位移工依竊盜罪遭法辦,希望給移工一個公道;李麗華迴應,漁會並未告知放摸彩品在倉庫裡,不能將責任推到漁工跟她的身上。

據瞭解,漁會的儲存倉庫借給工會擺放外籍船員冬衣並簽訂契約書,日前南方澳文化產業協會常務理事吳小枚將募得的1小貨車物資,作爲外籍漁工2月18日新春聯誼的摸彩品,並徵求過漁會總幹事陳春生的同意而放入該倉庫;活動前一天,漁工們要搬物資時才發現全憑空消失,趕緊請漁會調閱監視器。

追查才知道是另一批漁工搬走的,並說是李麗華要他們去搬的,吳小枚氣的在臉書貼文並報案。故24日搬物資的逾20位移工們皆被通知至警察局做筆錄,依竊盜罪法辦。漁港的船長們得知自己的移工也參與其中,氣得火冒三丈,怒批,自己花錢聘請的移工竟被指使去做壞事,這樣要怎麼出海捕魚?

遂南方澳漁界人士及船長們今早在第三漁市場拉起「滿口謊言、動亂漁村」的布條,高喊「李麗華侵犯人權、知法犯法,移工不是代罪羔羊」,要她給移工們一個公道,不要剝奪他們工作的權利。

宜蘭縣漁民權益協會理事長兼船長吳逢玉表示,聘請的5個移工都很乖,不會做壞事,這次受到李麗華指示去搬活動的摸彩贈品,也被通知到派出所做筆錄,若被判刑就無法出船了。另船長李建勝說,乖乖的孩子搞成這樣,都跟着他6、7年,也沒有不良紀錄,現在他聘請的移工被不當使用,造成的麻煩誰負責。

對此,李麗華迴應,明明是漁會借他們存藏空間,陳春生擅自開門讓人家放東西進去,並沒有告知工會也沒有在那些物品上註記不能動,工會纔會讓漁工們誤拿那些摸彩品,現在反而要告漁工;當初漁會規範工會不能轉租轉借倉庫,漁會卻自己開門讓人家放東西進去,現在竟把責任推到漁工跟她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