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萬6公有非公用土地遭佔用 監察院促6都、國產署改進

監委賴振昌今天說,直轄市土地寸土寸金,截至今年2到3月,6都遭佔用、空閒置的500平方公尺以上公有非公用土地,高達1萬628.01公頃,監察院促國有財產署、各直轄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圖/報系資料照

監委賴振昌今天說,直轄市土地寸土寸金,截至今年2到3月,6都遭佔用、空閒置的500平方公尺以上公有非公用土地,高達1萬628.01公頃,監察院促國有財產署、各直轄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賴振昌、蔡崇義透過新聞稿表示,函查直轄市公有非公用土地量值統計資料後發現,這類土地數量龐多,分佈零星遼闊,而主管機關人力有限,且偏重文書管理,實際查勘人員少,多仰賴民衆舉發。

調查發現,截至民國113年2月到3月,6都範圍內遭佔用、空閒置的500平方公尺以上公有非公用土地,高達1萬628.01公頃,明顯無法發揮公有土地積極功能,與人民期待有極大落差。

監委說,公有非公用土地管理機關除應加強利用資訊科技,輔助土地管理,確實檢核、有效控管、積極處理遭佔用、空閒置的公有非公用土地,以提升工作效率外,更應契合社會發展趨勢及迫切需要,積極盤點整合、統籌調配公有非公用土地,進行前瞻規劃與最適運用。

監員指出,公有非公用土地是珍貴的全民資產,理應配合國家重大政策,進行最有效運用。按政府爲解決社經弱勢、青年與部分中產階級面臨居住問題,持續興建社會住宅,但6都因產業集中、人口稠密,土地資源競爭激烈,加上以往社宅常被視爲鄰避設施,選址屢遭民意反對,用地取得不易,以致社宅嚴重供不應求。

監委表示,函請國產署及各直轄市政府,盤點分析6都範圍內「經管遭佔用及空閒置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之公有非公用土地作爲社宅用地」可行性,但因遭佔用及空閒置的住商工公有非公用土地,96.9%集中於國產署所有,地方政府通常無法滿足興辦社宅的選址條件。

監委說,爲突破直轄市社宅用地取得困難,以及容易引發民意反彈等僵局,政府除持續盤點、積極尋找適合土地興建社宅外,更應配合生活圈統籌規劃,在區域整體開發初期,主動預留社宅用地,讓社宅成爲幫助民衆安居樂業、促進地方發展的「常態性」基礎設施。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內政及族羣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通過賴振昌、蔡崇義所提調查報告,促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各直轄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