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嘸?走路3分鐘到捷運站?建案廣告不實遭重罰
離捷運近的住宅向來是熱銷商品,不少業者會以離捷運走路幾分鐘來行銷。圖爲捷運共構宅。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圖/本報資料照片
冠傑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及景銳廣告有限公司銷售高雄市楠梓區「冠傑Ui」建案,於臉書貼文刊載「未來3min步行至捷運紫線P9站」、「走路3分鐘,捷運P9預定站」等語,但公平會調查發現該路線之車站位置尚未確定,公平會昨天委員會議通過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冠傑公司新臺幣150萬元罰鍰及景銳公司7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上述用語讓人認爲高雄捷運紫線P9站已爲確(預)定車站,且自該建案步行至P9站僅須3分鐘,具有交通便捷的特色;但經公平會調查,高雄捷運紫線尚屬路網規劃階段,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的網站就規劃中的高雄捷運紫線僅以代號示意車站位置,並註明長度路線及位置爲初步規劃仍需後續可行性研究評估,後續又刪除相關代號並調整路線爲虛線,該局迄今尚未指定車站位置,廣告宣稱內容已與該局公告內容不符,違反前述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提醒,交通便利性是影響消費者作成房屋交易決定的重要因素,進而成爲建案的銷售賣點,業者刊載廣告時自應善盡查證及真實表示的義務,若業者對其商品或服務爲虛僞不實或引人錯誤的廣告,將損害消費者利益,同時破壞競爭秩序,違反者自應負行政法上之責任,公平會將持續依法查處,也建議民衆購屋前查詢相關機關網站的公開資訊來進行查證,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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