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老鼠倉”罰單落地!80後基金經理被罰沒3000多萬元,10年市場禁入

近日,證監會上海監管局披露了一份罰單,涉及基金“老鼠倉”。

上海證監局認爲,張某作爲基金經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爲持續時間長,違法所得金額大,違法情節較爲嚴重。因此,對張某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566.26萬元,並處以1566.26萬元罰款,合計罰沒3132.52萬元,同時被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據調查,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間,張某因職務便利知悉與A基金有關的投資決策、交易標的、交易時間等未公開信息。

罰單顯示,張某控制了一個叫“閆某”的廣發證券賬戶,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間,張某指揮其配偶劉某具體操作“閆某”證券賬戶進行相關下單交易。

自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間,“閆某”證券賬戶買入滬深兩市股票共656只,與A基金趨同買入股票393只,趨同買入股票只數佔比59.91%,趨同買入金額66,566.53萬元,趨同買入金額佔比59.80%,賬戶趨同買入盈利金額1,566.26萬元。

上海證監局認爲,張某的上述行爲違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條第六項的規定,構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