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先例還不怕 連5天7公車未停讓行人 中市府:重罰納評鑑
中市府連續5天派員稽查公車是否停讓行人,圖爲停讓行人過馬路的公車。(交通局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臺中市去年12月27日深夜發生一起母嬰遭公車撞死事故,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密集進行公車有無禮讓行人稽查,自去年12月29日起至今年1月2日稽查249輛公車,共有7輛公車未停讓行人,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均依契約規定處分並納入評鑑,後續也將持續稽查。
交通局自去年12月29日起密集稽查公車是否依規停讓行人,首日便稽查50輛公車,也在去年12月27日發生交通事故路段英才路與學士路口,查獲1輛公車未停讓行人;去年12月30日共查覈33輛公車,無違規情形;31日再擴大查覈120輛公車,無違規情形;今年1月1日在靠近臺中車站的建國路、雙十路、南京路路口,共查覈28輛公車,有5輛公車未停讓行人;昨日在靠近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的文心南路與建國北路口,共查覈18輛公車,查獲1輛公車未停讓行人,均將依契約規定嚴予處分,並請業者針對駕駛加強教育訓練。
葉昭甫強調,這5天來雖然大部分公車在路口轉彎都能保持停看行等措施,但交通局上緊發條,稽查行動持續進行,也對違規業者祭出重懲,客運業所屬的公車駕駛員如被查獲行駛公車時未停讓行人,並納入「臺中市市區汽車客運營運與服務評鑑計劃」,評鑑結果作爲後續年度營運虧損補貼依據,也將視爲日後業者競標路權和申請既有路線續營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