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化可能…臺中碩士女揪男友鐵鎚弒父 二審今仍判無期

臺中江姓女碩士留美時不滿擔任國小保全的爸爸不再資助生活費,回臺和張姓男友持鐵錘打死父親棄屍荒野,包括江的母親、妹妹都求法官判她死刑,臺中地院一審以江、張仍有「社會化可能」,依殺人等罪2人無期徒刑。臺中高分院二審今上午宣判,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臺中高分院二審今上午宣判,駁回檢察官、江女及張男上訴。審判長張智雄並說明,江女、張男殺害江父,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家屬也無法原諒,考量2人犯殺人罪情節重大,但經一審送臺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二審再送彰化基督教醫院鑑定。

張智雄說,兩次鑑定結果都認爲,江、張有矯正教化及社會性可能,經衡評下認爲沒有永久與世隔絕判死刑必要,認定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妥適。

檢方起訴指出,江女(33歲)和張男(34歲)2014年赴一同美國留學時曾請求江父幫忙申請貸款、資助生活費,對方初期答應,至2016年就不再資助,造成2人在美就學及生活困難心生怨恨,2020年11月回臺2人再向江的父母理論,卻屢被拒於門外並報警。

江女、張男轉爲憤怒竟謀議殺害江父,事先買膠帶、美工刀、繩子、鐵錘及剪刀等,2021年12月26日騎車到大里區江父擔任保全的國小埋伏,27日凌晨闖進校區中庭指責江父,江女衝上前抓住爸爸手,再命張男持鐵錘重擊其頭部,見父親倒下還有聲音,2度叫男友繼續痛打。

江父慘遭擊破頭顱、打斷頸椎慘死,2人爲滅證拿塑膠袋套江父頭、清洗地面血跡,還用束帶綁着雙腳搬上機車前踏板由張載運,江則騎另輛機車跟隨在後,運送途中江父右腳因垂下遭拖行被磨到見骨,最後丟在太平區郊區棄屍,直到江的妹妹見父親遲遲未歸報案才曝光。

臺中地院一審去年4月28日各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屍體罪,判江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1年2月,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判張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1年,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一審認爲,江女、張男手段極爲兇殘,尤其江女不思爸爸養育之恩,逆倫弒父惡性重大,就連江女的媽媽、妹妹都當庭向法官表達希望判2人死刑。

一審考量,2人都無前科犯後坦承,且送臺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結果認爲江女有「中高度」矯治可能性及「高度」再社會化可能性,張男也有「高度」矯治可能性及「高度」再社會化可能性,尚非全無復歸社會更生可能,審酌尚無剝奪生命處以死刑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因此判無期。

民事一審部分,江的母親、弟弟、妹妹均向江女及張男提損害賠償,包括喪葬費42萬元,另各求償精神撫慰金500萬元、400萬元、400萬元,一共1342萬元。民事庭審理後判江女、張男各應給付母親、妹妹和弟弟250萬、200萬、242萬,一共692萬元。

江女夥同張姓男友殺害父親後棄屍。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