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地位動搖 日政府急解釋「衝之鳥是島」卻漏講了...

▲ 衝之鳥礁。(圖/翻攝自日本國土交通省)

記者潘爲彤/綜合報導

南海仲裁結果出爐後,判定最大的太平島岩礁南沙羣島所有海上物全遭降格日本政府雖然支持仲裁判決,但同時也擔心擁有類似環境條件的「衝之鳥島」將遭到各國挑戰,因此極力闡述衝之鳥爲「島」的論點,希望能維護自身的海洋權益。然而在其論述裡,似乎未將本次仲裁對「島嶼」的結論納入其中。

據《聯合國海洋公約》第121條定義,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而「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享有專屬經濟海域大陸礁層」。這次的仲裁判決,引用《公約》第121條,認爲對一個島礁權利主張取決於(a)該島礁的客觀承載力;(b)在自然狀態下,是否能夠維持(c)一個穩定的人類社羣或者(d)不依賴外來資源或純採掘業的經濟活動。本次判決將太平島降格爲岩礁。

據《共同社》報導,日本政府認爲,本次仲裁沒有認可南海環礁存在擁有「專屬經濟區(EEZ)」的「島」,這樣的判決將可能爲具有類似地形的「衝之鳥島」,在未來爭議持續升溫,因此將着重闡示其「不是礁而是島」的論述。

▲ 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14日在記者會中強調,「衝之鳥島」是符合《公約》相關條件的島,並引述其中定義:(一)自然形成的陸地(二)漲潮地表高於水面。日本政府認爲,衝之鳥周圍約有10公里的珊瑚礁,漲潮時面積仍有約4平方公尺,因此「衝之鳥島總算沒有喪失作爲『島』的條件。」據悉,未來日本政府還會透過記者會、國際會議場合,闡述這項見解。

不過日方的論述,並未提到《公約》第121條第三點「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享有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且若將上述仲裁對島嶼的結論拿來類比,衝之鳥的「島嶼」地位,恐將受到更嚴峻的挑戰。日本政府擔心,中國大陸被仲裁庭否定在南海的地位後,會將矛頭轉向挑戰衝之鳥的地位,若衝之鳥被判定爲礁岩,該國將失去超過40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

▼太平島。(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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