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紫杉醇注射液」騙投資 證券證僞罪判囚3年10月定讞
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非公開發行的天擎生物科技董事長侯君鍵虛僞增資登記後,聲稱掌握「紫杉醇注射液」的關鍵技術,販售公司未上市股票吸金,最高法院維持原審判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詐僞罪將侯判囚3年10月,另公司法部分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2013年天擎公司營運資金短缺,侯男由提供6000萬元資金虛僞增資,辦理登記後旋即收回該資金,之後他明知公司無研發中心,卻用再用先前取得「紫杉醇注射液」學名藥之藥證,以虛僞內容之簡報檔及公司網頁,誘騙投資人鍵購買天擎公司股票,不法獲利2143萬元。
歷審認定侯明知天擎公司股東未實際繳納股款,仍佯以收足股款而申請公司資本額之變更登記,違反公司法就公司財務健全維護之意旨,增加交易相對人之潛在風險,使之誤信天擎公司資本充足,亦足生損害於主管機關就公司登記之正確性。
臺灣高等法院考量侯君鍵並無前科,及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利得、所生影響,及教育程度、生活狀況等,就侯君鍵之未繳納股款罪部分量處各有期徒刑5月(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就犯證券詐僞罪部分,處有期徒刑3年10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