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裝太短會被捕 美國曆史上針對女性的奇葩禁令

1. 不準穿着過於暴露的泳裝

20世紀20年代,前往沙灘女性被要求遵守嚴格規則皮膚的裸露面積不得超過一定值。實際上,有些執法人員的唯一指責就是用捲尺測量女性的泳裝,違法人員可能會被逮捕。

2. 不準參加波士頓馬拉松

1972年以前,女性被禁止參加波士頓馬拉松。1966年,Roberta Gibb堅持在未獲邀約、未登記的情況下參加了長跑。第二年,一位名爲Katherine Switzer的女性用“K.V.Switzer”之名進行登記,並獲得了一個號碼。許多男人對她表示憤怒,其中包括比賽官方人員Jock Semple——他詛咒她,試圖扯掉她的號碼,企圖恐嚇她離開跑道。

3. 不準擁有信用

直到1974年美國通過了《平等信用機會法》,女性才被允許在沒有男性監護人的情況下獲得信用卡。在此之前,單身女性通常被(合法地)拒絕發放信用卡,只有已婚女性才能在丈夫作爲賬戶連署人的情況下擁有信用卡。

4. 不準懷孕期間工作

曾經,僱傭懷孕女性是違法的。直到1978年,《懷孕歧視法案》通過才終止了這一行爲。此前,企業開除懷孕員工再正常不過了。據估計,此前大約會有40%的僱主堅持如此。

5. 不準成爲宇航員

直到1979年,NASA纔開始接受女性進行宇航員訓練。1983年,Sally Ride成爲第一個進入太空的女性宇航員。

6. 不準擔任陪審團成員

1975年,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女性可以成爲陪審團成員。在那之前,人們認爲女性無法承受某些犯罪行爲暴力細節,並且會因爲過於情緒化而無法做出理性判斷。

7. 不準在公衆場合吸菸

1908-1927年期間,紐約禁止女性在公共場合吸菸。其實,吸菸在女性中很少見,直到Edward Bernays推行了一項市場運動,授予香菸“自由火炬”的稱呼,將其塑造成性別平等的象徵。

8. 不準服用避孕藥

1957年,避孕藥通過了FDA的審批,但僅可用於治療月經不調。1960年,它才被許可用於避孕,但只以處方形式開具給已婚女性。當時,人們普遍認爲避孕藥是不道德的,會鼓勵賣淫。

延伸閱讀》》》美國迎“坦胸日” 女子游行爭裸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