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泳會決定 跨性別女禁止參加女子組比賽
賓州大學跨性別泳將莉亞‧湯馬斯185公分高,這在男子組不算什麼,但是在女子組就是輾壓級優勢。(圖/美聯社)
管理世界游泳比賽公正性的國際游泳總會(FINA)在內部表決後確定,禁止跨性別女性參加女子組游泳比賽,因爲「她們」將嚴重影響普通女選手的比賽公平。
在布達佩斯舉行的 2022年國際游泳特別大會上,經過討論後展開表決,最後71.5%的會員同意,後天的跨性別女性具有明顯的體格優勢,影響了比賽的公平。
國際泳會主席穆薩拉姆(Husain Al-Musallam)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必須保護所有運動員的參賽權利,但我們也必須保證競爭的公平,尤其是女子組游泳比賽。 」
根據該政策,跨性別女性必須證明「她們沒有經歷過坦納標準(Tanner scale)第2階段,也就是12歲之前沒有任何男性青春期過程」,這個定義其實已經完全排除了跨性別女性參加女子組比賽的資格。所謂坦納標準,是英國兒科醫生詹姆斯•坦納(James Mourilyan Tanner)提出的青春期生理變化階段。
國際泳會表示,因爲青春期男女發育的自然差異,體格上必然會出現差距。「
如果沒有基於生物性別,或是與性別相關的明確定義標準,在未來我們恐怕不太可能在決賽、領獎臺,以及冠軍位置上看到生物女性,這也就壓迫了生物女性的體育發展空間。」
該組織表示,該政策是在與體育、科學和法律專家協商後製定的。
很快的,這一決定立即遭到了一些跨性別團體的批評。比如倡導LGBTQI+平權組織「運動員盟友」(Athlete Ally)的主席安妮•利伯曼(Anne Lieberman)指責該政策「具有歧視性、有害、不科學,違反了國際奧委會的指導方針。」
LGBQ人權團體表示,這一決定是「對跨性別運動員的公然岐視,他們一直遵守允許他們參賽的長期政策。」
不過,這場爭議是因爲跨性別的女運動員在女子組表現的過於強勢,比如美國賓州大學跨性別泳將莉亞‧湯馬斯( Lia Thomas)在還是男性的時候,成績並不特別,大約都是第5、6名的水準,但是在變性加入女泳隊後,僅在第1個賽季就取得200碼、500碼和1,650碼自由式的冠軍。
在她打破紀錄的賽季之後,關於游泳和其他運動的公平性和包容性,辯論一直在進行。許多美國的州政府,包括南卡羅來納州、奧克拉荷馬州和亞利桑那州的政府已在簽署法律,要求公立學校的跨性別運動員,必須根據出生證明上列出的性別進行比賽,也就是即使跨了性別,也只能在原性別比賽。
國際泳會表示,爲了解決爭端,在未來的游泳比賽中,將設計一個跨性別組,所有不符合標準男子或女子項目的人,可以參加這個開放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