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 國土署提醒落後縣市快跟上
國土署指「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劃」落後縣市應加快工程進度。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土署今天表示,內政部去年與交通部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劃」,持續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其中,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及澎湖縣等縣市完工數未達一半,應加快工程進度。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透過新聞稿表示,去年與交通部共同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劃」,補助地方政府針對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改善人行道、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劃、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減少路側障礙物、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等,提升行人通行環境品質及安全。
國土署說明,針對799處行人易肇事路口覈定案件,國土署權責改善的601處,目前已改善329處路口,預定在年底前全數完成改善。因危險路口的改善工程,須經在地溝通,掌握用路人使用情形,同時依肇事資料分析事發原因等,提出精確且有效的改善方案,再借由工程施作達到改善目的及效益,以有效提升用路人安全保障。
國土署表示,後續將持續協助地方政府辦理改善工程,並要求執行落後縣市加速趕辦。其中,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及澎湖縣等縣市完工數未達一半,應加快工程進度。
國土署指出,針對人行環境改善案件,有部分縣市至今仍尚未完成勞務發包作業,包括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及澎湖縣等,提醒縣市政府應加速趕辦。
國土署強調,針對「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劃」已在7月31日截止第2次提案申請,提案審議會議已全數召開完畢,正在彙整審議委員意見;另請提案數不佳的縣市,應積極盤點轄內地區人行環境改善需求,並在下一期踊躍提報改善計劃,以利人行環境的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