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平臺規範校外培訓
來源:經濟日報
教育部近日印發《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應用管理辦法》,明確功能定位,推進大規模應用。
維護家長、學生的合法權益,是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的主要目標。該平臺自2021年建設以來,緊盯校外培訓全鏈條、預收費監管等關鍵環節,逐步實現智能抓取問題、風險預警提醒、跟蹤處置進展、快速全額退費等功能,構建了校外培訓全流程監管服務模式。
全國平臺可從合同、課程、資金等多角度保障家長和學生權益。如提供格式合同在線簽訂服務,集中展示合規機構的培訓課程,以幫助學生家長避開無資質機構,構建嚴格的從業人員准入及查詢機制守護安全底線,定期開展校外培訓材料抽查確保育人導向和質量水平等。對家長、學生廣泛關心的預收費監管問題,平臺會同資金監管機構對納入全國平臺的預收費進行監管,支持按照合同約定退還未消課程費用,平臺還上線了“先學後付”功能,家長學生可自願選擇先上課再付費模式,從源頭上避免了資金損失。
對於培訓機構,平臺不僅發揮監管功能,更爲其提供多方面服務,支持其發揮對校內教育的有益補充作用。通過全國平臺,培訓機構可向全社會公開展示培訓課程、從業人員等相關信息,擴大了知名度;平臺爲培訓機構提供支持全量業務運行的線上系統,提供運行數據分析,助力其提升運營效能;平臺還支持優質機構享有相關政策,爲有課後服務需要的學校推薦具備資質、符合條件、信用良好的優質機構。此外,通過及時曝光依法查處擾亂行業生態、損害家長學生權益的“黑機構”,全國平臺能更好地保護合規機構、引導良性競爭。
將培訓機構納入全國平臺統一管理,有利於支撐校外培訓全國一盤棋監管服務,提升了工作效能;有利於培訓機構健康規範運行,提升了校外培訓質量;有利於家長學生便捷安心地選擇合規機構,防範“捲款跑路”“退費難”等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校外培訓服務將在更加規範的環境中健康發展。(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