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施工費基準上調
爲貼近消費物價、反映營建成本、因應建築潮流、保留工程彈性,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昨(11)日理監事會決議修訂第四號公報的營造施工費基準,新修訂後營造施工費基準上調幅度達8%~20%不等,不僅將充分反映物價、造價水準,也有利建商爭取銀行建融額度。
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郭國任表示,此次「第四號公報」修正,除了反映營建成本外,也須反映綠建築趨勢,因此營造施工費基準項目上新增低碳建築、綠建築、建築能效、智慧建築等標示,以及標章建物、靜音樓板、電動車充電設備、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或儲能系統等設備,還有住宅性能評估等特殊工法,相關新建材、特殊設備都會影響營造施工費。
郭國任強調,除了新增造價加價項目外,近三年營建成本上漲,綠建築、綠建材等使用多,以及物價上升等因素,估價師公會昨決議修訂第四號公報的營造施工費基準,調整幅度達8%~20%不等。
估價師公會主任委員陳碧源表示,營造施工費基準調整後,將影響政府公部門、銀行等單位對物價、造價估值更貼近市場;以公部門來說,有利政府做土地徵收時,扣除地上物後,讓土地價值得到相對精準的還原。
另外,陳碧源指出,現行土地、房屋公告現值與市價有差距,新修訂的施工費基準,能讓政府更精準拆分房地價值;銀行承作建商的建築融資時,對當前造價估值更貼近市場,建融放貸額度更符合建商所需,有利建商爭取較多建築融資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