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可以喝富鍶的礦物質飲用水嗎?

關於嬰幼兒飲水,國內外是有相關的標準進行支撐的。世界衛生組織2006年發佈《飲用水中的營養》論文集第13篇《飲用水中的營養礦物質對嬰幼兒營養的影響》中:“與嬰兒體重相比,嬰兒的飲用水攝入量相當巨大而且攝入時間長,飲用水中的營養礦物質濃度可能對嬰幼兒攝入的微量元素和礦物質總量有重大影響。嬰幼兒更易受到高礦物鹽攝入的有害影響,推薦適合嬰幼兒餵養的瓶裝水中:鈉≤20mg/L,硫酸鹽≤200mg/L,鎂≤40mg/L。”

第12篇論文《飲用去礦物質水(又稱軟化水)產生的健康風險》中:去礦物質水中只能攝入少量或無法攝入鈣和鎂;去礦物質水只能攝入少量其它必需元素和微量元素等。飲用水應至少含有一定量的基本礦物質,低礦物質含量的水不能作爲理想的飲用水,經常飲用這種水並不能使某些營養物質達到充足水平。

奧地利聯邦法律公報及瑞士兒科學會對嬰幼兒飲水指標都有一定的要求:

表1 國外及世衛組織關於嬰幼兒飲水指標要求

國內在2020年也出臺了T/BJWA 001-2020《嬰幼兒天然包裝飲用水》團體標準,標準中規定嬰幼兒飲水溶解性總固體應在30~250mg/L,鈉≤20mg/L,pH值7.0~8.5。說明嬰幼兒飲水不能缺少礦物質,礦物質也不能過高。安全性指標也限值比較嚴格,不過這一點品質好的淨水器的出水水質是可以滿足的。

而根據美國環境保護署關於飲用水中鍶的攝入限值研究方法,我們結合國內兒童羣體的飲水暴露參數,對兒童羣體從飲水中鍶的攝入量限值進行研究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2011—2012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中國人羣不同活動模式環境暴露研究,出版了《中國人羣暴露參數手冊》,其中對於中國人的飲水進行了調查,同時結合國家衛計委《2013年中國衛生統計年鑑》中關於兒童體重和年齡的變化趨勢,通過整理數據,計算出了中國人不同年齡階段的飲水參考值。

表4 中國人飲水暴露參數

年齡段

暴露持續時間/y

平均體重/kg

日均水攝入量/(L/day)

單位體重日均水攝入量[L/(kg/d)]

兒童(0~6)

7.00

14.90

1.046

0.070

根據美國環境保護署關於飲用水中鍶的攝入限值研究方法,對於0-6歲的中國兒童,DWI/BW=0.07L/Kg.day

當RfD=0.6mg/kg/day時:

兒童(0~6歲): 0.6mg/Kg.day/0.07L/Kg.day*0.2=1.7mg/L

因此,根據計算,中國兒童的飲水中鍶元素含量不高於1.7mg/L,沒有健康風險,所以對於嬰幼兒飲用富鍶礦物質水,鍶含量不得高於1.7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