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醫事人員出國禁令「社工師也適用」 補償條件擴大取消出國就能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召集醫事人員團體與工會團體開會,討論新冠肺炎期間醫事人員出國禁令,最新規定出爐,適用對象除了醫事人員外,另新增社工人員,而紓困條例補償,也不限第一二三級限制地區,只要因配合防疫取消出國所導致損失都能予以補助或補償。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今日會議中,醫事人員代表都能體認到疫情重要,都能提出配合,調整也請示過指揮陳時中,會在公佈實施。
石崇良表示,此次適用對象,主要是以醫院裡面醫事人員爲主,排除診所人員,主要是考量感染風險、人員複雜度,以及發生需要居家隔離,及院內感染的衝擊程度。不過,今天會議一開始,社工人員也表示,雖然不是在法定醫事人員裡頭,但也都在醫院裡面,照顧病人,應一併納入禁止出國對象。
至於限制地區,則維持不變,若爲第三級旅遊警示地區,必須經過衛福部同意才能前往,至於第一級、第二級旅遊警示地區則需由所屬醫院同意才能前往,9個國家禁令維持不變,禁令也暫定實施到6月30日。
不過,在防疫需要取消出國規定,也擴及到無論是公務或私人關係,無論到哪個國家取消出國限制,都會予以補償。對於比較高強度限制前往,是限於一、二、三級地區,但對於防疫期間因更高的自主性而取消到其他地區出國,都會予以補償。
另針對醫事人員原本已經安排好的特休以及婚假,因有時效性。石崇良表示,請示陳時中後,婚假與特休,都將自疫情結束後遞延一年。不過,他仍強調,「衛福沒有管制休假!」以上遞延規定,只有自主取消休假者適用。
最後,石崇良提到,今日會議中,有代表提到可以將禁止休假範圍擴展到所有醫院服務人員,對此,衛福部考量到醫事人員及社工需有證照才能執業,具不可取代性,加上現行規定是超前部署,還是會先框定醫事人員跟社工人員爲主要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