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場所未落實防疫管理遭停業給不給薪 勞動部這樣迴應
僱主風險責任,這段被停業的期間,仍要照常給付薪資給勞工。(報系資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指出,未來全國營業場所務必落實防疫管理,營業場所、公共場域務必戴口罩並實施實名制,一旦沒做到就開罰,做不到就停業,但如果是僱主未達成導致停業仍需給薪嗎?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表示,以餐廳爲例,目前可能都要放隔板才能營業,但若僱主訂了隔板但可能3天后纔來,而這3天可能因無法符合規定無法營業屬僱主風險責任,這段被停業的期間,仍要照常給付薪資給勞工;但若是如新北市直接要求KTV等行業停業,則應不可歸責於勞僱雙方,可以協議採減班休息等方式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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