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任職高市府期間違法經商 宜蘭縣長陳金德遭彈劾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遭彈劾!監委仉桂美、李月德調查指出,陳金德任職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期間,兼任「白馬花園屋」民宿及「長安文創有限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禁止經營商業規定,也是監察院的「必彈劾」條款,最終監察院在18日的彈劾審查會上以13比0的壓倒性票數通過彈劾。只是大選前夕是否擔心被質疑是選舉動作,監委仉桂美受訪時強調事證明確,因此依法論處

▲陳金德遭彈劾。(資料照/記者遊芳男翻攝)

監委調查指出,陳金德任職高雄市環保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期間,兼任「白馬花園屋」民宿及「長安文創有限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雖然「白馬花園屋」民宿到104年5月16日辦理停業,但監委強調民宿在停業前確有營業事實,且陳金德個人所得亦有源自該商號之營利所得。

另外,陳金德在101年11月5日以其本人爲負責人辦理「長安文創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該公司於102年2月5日至同年8月18日及103年8月18日至103年9月30日期間確有營業之事實,此有營業稅稅籍資料表及營業人銷售額稅額申報書可稽。

監委仉桂美、李月德表示,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明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而依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實務見解,公務員是否實際參與公司經營及有無領取報酬,均不得作爲免責之論據,亦不得主張不知違法而解免違失之責,陳金德自102年2月5日起陸續擔任高雄市環保局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職務,具公務員身分,負有禁止經營商業之義務,仍續兼任上開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且兼職期間確有營業之事實,違失事證明確,因此提案彈劾。

事實上,陳金德踩到的「必彈劾」條款,先前在前教育部長中研院院士吳茂昆因爲在東華校長任內開設師沛恩生技公司案子時,當時吳茂昆也被監察院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第7條全數通過彈劾,監委楊美鈴當時召開記者會時就指出,這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