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強制住院最多收60天 內湖擄童男打「長效針」返家監控
犯下內湖擄童案的周姓嫌犯,在三總北投分院接受2個月精神治療後,已於8日出院回到臺南老家,由臺南衛生局持續監控。精神科醫師表示,強制住院病患最長可收治60天,若期滿後有自傷傷人之虞,將由公共衛生護士持續追蹤,若精神病症狀尚未改善,也可轉到慢性病房,最長可住1年,但費用可能需家屬自行負擔。
臺北市內湖區8月8日發生當街擄童案,擔任游泳池救生員的周男,在民權東路六段一棟大樓前當着女童母親的面,用力拉扯女童書包還猛抓手臂,直到一旁民衆協助制止才落荒而逃。
警方偵訊時,周男稱自己認錯人,以爲女童母親是「仇人」才犯案,雖然當下並未收押,但又發現周男疑有精神方面疾病,因次再度將他逮捕,並強制送醫。經三軍總醫院鑑定,確認周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將其強制留院治療,2個月後在打完「長效針」後,在母親陪同下出院返家,還有民衆目擊他在公園遊蕩。
三軍總醫院精神部主任葉啓斌表示,精神病患在強制住院前,需由醫界與法界、宗教界等非醫界公正人士,在住院前24至48小時召開強制住院鑑定委員會進行評估,收治後需在30天后決定是否延長,依病況嚴重程度,最長可收治60天,之後就要強制出院。
▲強制住院最多隻收60天,若症狀沒好轉醫師通常會提供4個選項。(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病患達出院期限但精神病症狀尚未好轉,醫師通常會給病患4項選擇。若幻聽、妄想症狀仍嚴重,且自我照顧、學習能力能有問題,可在與家屬溝通後轉至慢性病房持續治療,最長可住1年;症狀緩解者,則可安排日間病房,收治時間爲上午9時至下午3~4時,透過人際互動、繪畫等持續改善症狀。若經醫師評估病況穩定,將可轉至社區的康復之家或日照中心,方便家屬照顧。
葉啓斌提到,內湖擄童案的周姓嫌犯因有自傷傷人之虞,依照《精神衛生法》需由公共衛生護士定期追蹤,但過去在實施時,也常遭遇到病患鎖在家裡不出門,或者家屬怕遭病患毆打或報復,倔覺配合情況。
葉啓斌表示,依現行體系仍有可以加強之處,譬如警政系統若知患者有問題,可通知社政系統介入,在病患不願回診或拒絕訪視時提供協助,住院病人也可由社政系統幫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