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賓士男酒駕輾斃修路工人還肇逃 法官怒用殺人罪重判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50多歲江姓男子2017年12月11日醉後開着一臺黑色賓士車,行經臺中東區進德路、富榮街口時,撞倒正在馬路施工陳姓包商和吳姓工人,當時他不顧旁人大喊「車子不要動,下面有人!」下車查看後,竟立刻上車加速開走,輾過陳姓包商。檢方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過失傷人起訴,但臺中地院法官認爲他的行爲根本就是觸犯殺人罪,因此判13年徒刑,仍可上訴。

▲酒駕連輾斃工人!工頭拍窗聲音憤怒轉驚恐。(圖/翻攝自「TCPB 局長室」,下同)

從事發當時的行車紀錄器可見,江男到了進德路德路及富榮街口時,可以明顯看到3名工人正在施工,但是他卻完全沒有減速跡象撞上陳、吳兩名工人,一旁趙姓工頭上前拍窗,大喊三次「有人在下面」、「不能動!你車不要動啦」,未料江竟然再次移動車輛,甚至不顧旁人哀求「不要移車」,還把車子往右移動,又將陳姓工人再碾過一次後加速逃逸,直到撞上一名女騎士後,卡在路中間動彈不得,才被趕到員警攔下。不幸的是,陳姓包商因爲遭二度輾壓宣告不治。

後來經警方調查發現,江姓男子在2012年就曾有酒駕紀錄,還有毒品、妨礙自由前科,當天是開着岳父的賓士酒駕肇事逃逸,造成1死1傷,酒測值更高達1.15毫克。據《蘋果日報》報導,江男犯後仍狡辯飾詞,犯後毫無悔意,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論罪判刑13年,另依公共危險罪判刑6月、過失傷害罪6月,合併執行10月,易科罰金要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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