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確認管制門是否確實關閉 航警局裁處星宇航空25萬元罰鍰

星宇航空(2646)因2024年4月21日同仁於桃園機場航班作業完畢後,未確認管制門是否確實關閉,致違反民用航空法第47-1條第3項,罰鍰新臺幣25萬元。圖/星宇航空提供

星宇航空(2646)因2024年4月21日同仁於桃園機場航班作業完畢後,未確認管制門是否確實關閉,致違反民用航空法第47-1條第3項,罰鍰新臺幣25萬元。

星宇航空表示,於事件發生後,立即配合機場保安主管機關調查,除找出事件肇因外,並製作案例宣導資料予公司持有機場通行證之所有地勤同仁知悉。宣導完成至今未再發生類似異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