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規定Facebook、谷歌等數字平臺須向媒體機構支付內容費用

印尼總統佐科當地時間2月20日表示,他已簽署總統令,要求Facebook、谷歌和本地聚合商等數字平臺向爲其提供內容的媒體機構付費。

佐科稱,這項法規的精神是“確保新聞媒體和數字平臺之間公平合作,這爲它們提供更爲清晰的合作框架”。谷歌發言人迴應稱,公司將審查這項新規,“我們已同印尼新聞出版商及政府合作,要在印尼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新聞生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