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老師把男童虐得每天解離20次 「毫無廉恥」判4年6月上訴遭駁

北部一所實驗國小劉姓音樂老師,託五年級的學生照顧自己剛入學的一年級兒子,劉認爲學生未盡全力,以鼓棒敲打他生殖器到破皮,摑掌、爆粗口虐童,被害男童身心俱創,曾經一天暈厥20次。臺北地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劉有期徒刑4年6月,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劉當時是被害男童的音樂、聽覺藝術老師,與男童的父母互動良好。2018年8月30日劉的兒子進入學校就讀一年級,他託男童照顧兒子的作息,男童偶有疏失,劉就在音樂教室施虐,並說「照顧我兒子都是你的責任,你實在是太不應該了,我對你太失望了」。

劉虐童時以鼓棒打小腿骨、生殖器、呼巴掌,也打後腦杓、太陽穴、鼻樑,還會罵「你爸是笨蛋,你媽是傻瓜,纔會生出你這個廢物、爛人、白癡」,還勒住領子恫稱「如果你把這件事說出去,就完蛋了」,男童長期孤立無援。

男童2019年4月開始頭暈、腹痛、腹瀉,父母帶往馬偕醫院就診,同年9月男童升六年級,發生多次「解離」,在課堂反覆暈厥、不斷尖叫求饒,後來轉診臺大醫院兒童心智科,確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家屬提告。

臺北地院審理時,劉否認犯行,聲稱遭誣陷,還說「如果小孩子說謊不叫構陷,難道他是在讚美我嗎?我很委屈、很無辜」。北院調查,劉曾指導男童參加的民俗音樂合奏團,有請男童早上陪自己的兒子吃早餐、下課陪上廁所、陪裝水,還要陪兒子寫功課。

男童班導證稱,男童陸續出現頭痛、頭暈等症狀,頻繁請假,上課會突然昏倒,一整天大約10到20次;男童跌倒時會身體抽搐,嘴巴念「我不敢了,對不起劉老師,對不起,我不敢了」,還以雙手握住生殖器。

學務主任證稱,有一次男童在操場上暈倒,又有一次在諮商陳述時,男童看起來像是被人打巴掌做出防衛的動作,還會用手摀住生殖器,求饒說「劉老師對不起,我會好好照顧」,接着翻白眼30分鐘。

北院認爲男童就醫前,從未揭露劉的犯行,2019年10月因無意識喃喃被父親聽見,才說出劉的惡行,劉的犯行可確定。北院批劉藉教師權威,對無從抵抗的弱勢學童施虐1年多,應予嚴懲,考量他無視男童罹患嚴重身心疾病,還以「定時炸彈」、「構陷」用語描述被害人,毫無廉恥,判他4年6月刑。

案經上訴,高院認爲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今駁回;本件仍可上訴。

北部一所實驗國小劉姓音樂老師認爲學生沒照顧好自己的兒子,長期虐待男童,被害男童身心俱創,曾經一天暈厥20次。臺北地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劉有期徒刑4年6月,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