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會計科目使用不正確等被罰 網商銀行迴應:已基本完成整改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潘亦純)8月1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網站披露,浙江監管局對網商銀行做出行政處罰,罰款735萬元。此次處罰針對的是2022年監管駐場綜合檢查期間發現的違規經營問題。
對此,網商銀行表示,針對監管檢查發現的問題,本行誠懇接受並已基本完成整改,後續將舉一反三,加強內控合規管理,促進本行提升合規管理水平。
記者瞭解到具體的處罰內容,例如,遲報涉刑案件信息,系2020至2022年,有四起外部人員針對網商銀行的貸款詐騙。網商銀行向公安機關報案之後,沒有及時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報備。
重大關聯交易未經審批,是指2015年及2018年,網商銀行與中和農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大搜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開展的非授信類業務,目前,網商銀行已分別於2019年、2020年終止相關業務。
個人貸款管理不審慎,是指有5名借款人將從網商銀行獲得的經營性貸款拿去買基金和股票。
違規提高存款利率是指網商銀行一款存款產品,違反計息規則,多向用戶支付了近11萬元利息。
會計科目使用不正確是指網商銀行代銷的一款理財產品,支持用戶快速贖回。公司將其納入支付結算業務進行管理。
公開數據顯示,自2023年以來,監管部門已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出超1700張罰單,被處罰的銀行包括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和民營銀行等。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