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傷殘退伍軍官向T雲投訴 國防部搶了他「手尾錢」
▲因公傷殘退伍軍人投訴本報,說國防部搶了他的「手尾錢」。(圖/投訴退伍上校提供)
文/特約撰述 林健華
因民進黨政府軍改一刀切,姑且不論行政作業疏失的烏龍,每一個退伍軍人不同服役年資、階級、退俸計算基準、退撫制度所衍生的新制計算錯誤,讓許多該受照顧的中基層退伍軍人,反因軍改成爲重災戶,因公傷殘的劉姓退役上校向《ETtoday新聞雲》投訴,國防部搶了他的「手尾錢」。
「手尾錢」,是閩南人的喪禮習俗,在家中長輩過世後,要準備銅錢、紙鈔或金銀,在大殮時讓去世長輩握在手中,待入殮儀式完成、蓋棺前取下,分送給後代子孫,寓意祖先留下對後代子孫的祝福,希望子孫金玉滿堂、生活豐饒,存有慎終追遠、時刻牢記先祖的用意。
▲國防部所覈定金額不符,投訴退伍上校鉛筆加註自己試算金額。(圖/投訴退伍上校提供)
劉姓退役上校說,他是上校12級、年資30年因公傷殘退伍,依據107年7月1日新修頒《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覈定退休俸應爲52,620(本俸)× 2 × 0.75(俸率75%)=78,930元,並且保有18%優惠存款利息不變,但國防部違法多扣除他的退休俸9,553元,僅覈定69,337元,連未來亡故後的遺屬年金都非法扣除,而非因公受傷及85歲以下人員沒扣。
他的年資橫跨新舊制,原來每月領取退俸95,604元,用軍改新制重新計算後,包含新舊制及18%優息應該總額是78,930元,但國防部只核給他69,337元,硬是每月被多扣了9,553元。他說,新法26條退伍金、退休俸計算基準從未將18%優存列入退休俸額計算,國防部竟然不知,自行立法,擅將他的優存列入覈定退休俸額,再依舊制金額覈定,造成每一位因公受傷殘及85歲以上老弱遺屬年金減少,連未來死人手尾錢都剋扣,連剩半條命的老人都不放過,假照顧、真毀滅。
劉姓退役上校說,26條立法原意,是爲保障退休人員及以後遺屬的照顧,避免弱勢及已退休人員經濟衝擊太大,屬善意保障條款,沒想到國防部卻自行解釋法律作爲剋扣條款,而且專扣因公受傷殘及85歲以上老弱人員,連未來死人的「手尾錢」都不放過,他強調:「連我們這些平常不抗爭、也無力抗爭的人員都憤怒了,也想要訴諸媒體、走上街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