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微調推動年輕人充分就業

原標題:以制度微調推動年輕人充分就業

何勇海

據《成都商報》報道,近日,湖南、山東、貴州、廣西等多個省份人社部門發文,調整應屆生身份的認定標準,明確在省內事業單位招考中,不再審覈其是否有工作經歷和繳納社保的情況。各省放寬應屆生認定的標準不一。湖南明確“高校畢業生”爲近三年內畢業、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即畢業證書落款年度三年內,含畢業當年度)。廣西明確“高校畢業生”包括近兩年內畢業、未落實過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

放寬應屆生認定標準,在多個省份終於從呼籲走向現實,值得點贊。

在最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一些代表委員曾呼籲,人社部門和用人單位等應淡化對“應屆畢業生”的要求,不將“畢業生報送過就業相關信息、購買過社會保險等情況”作爲限制公招、公考的報考條件;或者建議適度延長、保留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時限,對部分地方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要求“應屆畢業生須爲當年畢業”的做法予以糾正。媒體的調查也顯示,不少高校畢業生期待放寬政策。

爲何要放寬應屆生認定標準?傳統意義上的應屆畢業生,僅爲該年畢業的高校學生。一段時間以來,國家和地方公務員、國企及事業編單位的崗位招聘不斷嚮應屆生傾斜,有的地方甚至提出,招聘應屆畢業生的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六七十。無論是世界500強企業還是互聯網大廠,其校園招聘往往也只面向應屆生。這種做法既阻礙了超過擇業期的往屆畢業生的順利求職,也不利於離職再就業人員重新擇業。

與此同時,因應屆生身份在公招、公考等方面具有優勢,一些學生在應屆“保質期”內匆忙就業,沒有時間放開手腳去探索、去嘗試;相反,還有一些畢業生不願輕意放棄應屆身份,對首次就業慎之又慎,寧願“慢就業”“不就業”,甚至演變成“怕就業”“懶就業”。例如,有人主動選擇延畢,還有畢業生在考公考編失敗後死磕“二戰”“三戰”。這些都是就業市場不和諧、不正常的現象。

而放寬應屆生認定標準,對近兩三年內畢業、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一視同仁,就從制度層面保障了其平等就業權。在一定程度上,可緩解高校畢業生的身份焦慮和心理壓力,讓他們的擇業有更多選擇,得以在較長時間內從容地尋找職業發展路徑。一句話,這是以制度微調推動年輕人充分就業。

進而言之,放寬應屆生認定標準,可以考慮逐漸發展成爲全國統一動作。目前,省份不同,放寬應屆生認定的標準不一:有的針對兩年內,有的針對三年內,有的未對畢業生擇業期時間作規定;有的針對報考省公務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情況,有的僅針對報考全省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的情況……標準不一,惠及的對象和力度就不一樣。此外,據報道,國家層面的政策仍停留在“高校畢業生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爲擇業期,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同等待遇”。當此之際,國家相關部門不妨科學論證、予以統一,從頂層制度層面,建立起更科學的實施標準。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