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債務糾紛...恆春殺人棄屍案3嫌犯嫌重大 屏地聲請羈押禁見
恆春周姓男子遭殺人棄屍案,警方今日問訊後,將3名嫌犯以殺人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檢方訊後認爲3人涉犯嫌重大,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屏檢指出,經專案小組循線追查並調查相關證據後,查到尤男、宋男與周姓被害人有債務糾紛,宋男、尤男及其尤姓姪子8月15日晚間至恆春鎮某民宿附近道路商談債務,3人涉嫌共同分工殺害周男。
周男胸腹部受有刀傷,3人將周男身上財物取走,並將其屍體棄置在山區,認被告3人均涉犯刑法第271條、第302條、第328條及第332條等罪嫌。
承辦檢察官今日訊問被告3人後,認其涉犯嫌重大,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今日下午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恆春殺人棄屍案,警方今日以殺人罪將3嫌移送屏東地檢署,檢方訊後向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圖/恆春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