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北市電動車「法律真空」 聯醫允審慎評估是否禁停

臺北市議員黃瀞瑩質疑北市對於電動車、鋰電池屬「法律真空」,甚至是無政府狀態。(張珈瑄攝)

南韓今年6月發生鋰電池工廠火災造成23人身亡、8月又發生地下停車場電動車自燃的大爆炸,140多臺汽車付之一炬,臺北市議員黃瀞瑩質疑北市對於電動車、鋰電池屬「法律真空」,甚至是無政府狀態。她也提出,建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地下室停車場應跟進其他醫院禁止電動車停放。對此,北市聯醫迴應,未設置充電樁,各院區現僅有12臺員工車輛停放,將審慎評估是否禁停。

臺北市長蔣萬安表示,當時南韓事件一發生,立刻指示北市副市長張溫德統籌消防、交通、產發、環保局處,檢視每個環節,儘可能避免意外發生。

黃瀞瑩指出,依消防局統計因鋰電池引起的火災數實不容小覷,但每次部門質詢,局處首長沒有任何一人主管這個議題,大家彼此推來推去,說中央沒有法規不知如何處理,造成電動車在北市屬於「法律真空」的狀態,甚至是無政府狀態。

蔣萬安表示,正在研擬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設計正式草案,希望明確訂定主管機關,針對電動車、鋰電池及室內停車空間,做安全、消防、灑水偵測等面向的規範。

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上月已找專家學者開會,目前會從新建建築物規畫停車空間做要求,謹慎考慮電動車安全設置。

黃瀞瑩另外也指出,不少民宅存放大量鋰電池,如騎電動自行車、手機鋰電池、行動電源的鋰電池,但沒有一個局處能掌握民宅存放鋰電池量的商家有多少;電動車的充電樁會設置在加油站附近,所有消防設備是否充足,希望市長一併納入檢討。

蔣萬安迴應,存放鋰電池的店家產發局會全面掌握,對於加油站周遭的充電樁消防局也會做出相關規範管理。

黃瀞瑩也提出,嘉義大林慈濟醫院、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都頒佈禁令,爲了醫院的安全,不準電動車進入地下室停車場,聯醫是否有考慮做這樣的禁令,或是重新檢視每個院區的地下停車場有無相關的消防設備做防災,同時應把市政大樓公有停車場當作示範,未來每個地方都依市政大樓規範做設置。

聯醫總院長王智弘表示,現在所有地下停車場都符合消防設備的法規,至於電動車停車位的設置目前並無規劃;聯醫後續也補充,各院區地下停車場目前未設置充電樁,僅開放員工電動車停放使用,共12臺,至於是否禁止電動車進入停車場,將再審慎評估。

蔣萬安則說,市府有規定一般室內設置充電站的停車場不能充到滿,只能充75、80%,也承諾市府大樓一定可以成爲停車場示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