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協助匯兌為由 5人意圖強盜越籍男子40萬元分判重刑

基隆市李男等人得知越南籍阮姓男子,想將40萬元新臺幣匯到越南,與郭男謀議強盜這筆錢。李約阮到基隆一家造船廠洽談時,郭男邀請多名同夥持槍、械搶錢。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分判5名男子4年2月到5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阮男去年2月初想將新臺幣匯回越南,與李姓男子在北市一家宮廟內兩度商討匯兌事宜,未能談妥。李男與郭男謀議以匯兌爲由,誘使阮男攜帶現金碰面,再持兇器強取新臺幣40萬元之。

李男約阮南去年2月22日下午在基隆一家船舶修造廠匯兌,郭則以協助處理債務爲由,召集蔡男、吳、王男、邱男和另一名身分不詳男子,分別攜帶空氣槍、長槍、鋁棒、木棍等前往造船廠。阮男則是開車載竇姓友人抵達造船廠,與陳姓友人會合,要與對方談匯兌方式。

李男先行下車,阮在車內將裝有40萬現金的揹包打開給李查看,再交給竇男保管,置放在副駕駛座前方踏板上,阮下車與李洽談匯兌。

李男見無法誘使阮先交出欲匯兌的40萬元,蔡、王、邱和吳男趁竇男將揹包背在身上,並下車要抽菸時,由蔡雙手分持西瓜刀及空氣槍,邱持鋁棒朝竇男跑去,竇男爲避免遭受攻擊及財物受損,奮力往海邊方向躲避,蔡、邱持兇器追逐。

李男也跟着追逐竇男,郭男和身分不詳男子則頭戴黑色頭套,分持外觀酷似真槍的長槍及空氣槍,吳男手持木棒也朝竇男追去。阮男自路邊拾取木棒欲抵抗,王男倒車衝撞阮男。過程中蔡男持空氣槍朝竇男射擊。竇男後來揹着揹包跳入海中,保住現金。

警方獲報到場蒐證,查出李男等人涉案並查扣涉案槍械,全案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李男等人坦承衆人到造船廠,是要幫李男處理債務問題,但矢口否認加重強盜未遂、妨害秩序犯行。

法官當庭勘驗相關監視器畫面,並依相關供述、證述內容,認定蔡、吳、王和邱男,在造船廠聽聞李男欲強取阮男財物後,或徒手、或駕車,或持兇器對阮、竇施以強暴、脅迫行爲,與李、郭形成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犯意聯絡,依法判刑。

李男等5人分持槍械,在基隆一家造船廠企圖強盜越南藉阮姓男子,打算匯回越南的40萬元新臺幣。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分判4年2月到5年徒刑。記者邱瑞傑/翻攝

李男等5人分持槍械,在基隆一家造船廠企圖強盜越南藉阮姓男子,打算匯回越南的40萬元新臺幣。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分判4年2月到5年徒刑。記者邱瑞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