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爲使社會各界更加全面知悉科技創新稅費優惠政策、更加便捷查詢瞭解政策,更加準確適用享受政策,財政部、科技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編寫了 。今天帶你瞭解: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
【政策類型】行業性政策
【涉及稅種】增值稅
【優惠內容】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現行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政策。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後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件產品可享受財稅〔2011〕100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單純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
【享受主體】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申請條件】
可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優惠政策的軟件的條件:
軟件產品界定及分類:財稅〔2011〕100號通知所稱軟件產品,是指信息處理程序及相關文檔和數據。軟件產品包括計算機軟件產品、信息系統和嵌入式軟件產品。嵌入式軟件產品是指嵌入在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中並隨其一併銷售,構成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組成部分的軟件產品。
取得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軟件產品,經主管稅務機關審覈批准,可以享受財稅〔2011〕100號通知規定的增值稅政策。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隨同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一併銷售嵌入式軟件產品,如果適用財稅〔2011〕100號通知規定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確定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的,應當分別覈算嵌入式軟件產品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別覈算或者覈算不清的,不得享受財稅〔2011〕100號規定的增值稅政策。
【申報時點】
根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對應稅款所屬期申報。
【政策依據】
關於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