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與女兒籃球教練有染 夫PO文「賤人要做婊」慘了
疑妻與女兒籃球教練有染,夫PO文「賤人要做婊」慘了。(中時資料庫)
一名鄭姓男子長期懷疑妻子跟女兒的籃球教練有婚外情,竟用自己的本名,在臉書PO文辱罵妻子「妳這個賤人!」、「去討客兄!」、「有媽不好好做,要做婊」,還設定可供好友瀏覽,還將具有妻子本名的LINE對話擷圖附上,妻子友人看到後告知,她衣褲之下控告丈夫公然侮辱。法院審理後認定,鄭男PO文已可讓多數好友看到,判處拘役10天,得1萬元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鄭姓男子長期以來懷疑妻子與女兒就讀學校的籃球教練有婚外情,在109年8 月12日,在Facebook臉書上,以自己本名帳號公開發表 「妳這個賤人!」、「去討客兄!」等文字訊息,並附上內含妻子姓名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內容擷圖,使認識雙方之人,可由鄭男文字所指涉之對象即爲妻子 。
檢察官認爲,鄭男以賤人、討客兄等語辱罵妻子,指摘僅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足以毀損妻子名譽之事,供不特定之臉書使用者瀏覽該貼文,妻子經經友人告知該貼文後提告。
但鄭男雖坦承有貼文之事實,卻否認有何妨害名譽犯行,辯稱:「我會罵她賤人,是因爲她做的事都不承認,在小孩面前講假話,這貼文只有我的朋友看的 到,妻子不是我臉書好友,她拿我不公開的貼文來質問我,我覺得不合理。」
法官認爲,鄭男以「賤人」、「討客兄」等文字,系屬貶抑、輕賤人格之負評用語,衡之一般社會共識及普通常識,沒有見過其餘解釋,鄭男用貶抑、輕賤人格之負評用語對妻子相加,足以貶損告訴人之名譽及人格之社會評價,使妻子在精神及心理上感受到難堪或屈辱,有公然侮辱之犯意。
法官也認定,鄭男用自己帳號,先將貼文閱覽權限設定爲好友,使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而在自己臉書個人頁面發表『妳這個賤人!』、『去討客兄!』、『妳他媽有媽不好好做,要做婊』等文字訊息足以貶損鄭妻的名譽及社會評價,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鄭男拘役10日,得以1萬元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