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出國唸碩士成「波波」逃兵 法官讓他有條件緩刑

桃園32歲陳姓男子爲役齡男子,4年前至波瀾就讀牙醫碩士,因新冠疫情申請延期返國,依規定應於2022年10月底前回國入伍,至今仍未歸,遭檢方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桃園地院改以簡易判決,將陳男依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覈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判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並自判決確定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4萬元。

判決指出,家住桃園區陳男爲民國81年次役齡男子,2019年9月24日申請役齡後出境就讀牙醫碩士獲准。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就學最高年齡,大學以下學歷者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不過陳男於2020年12月底已屆滿碩士就學最高年齡,經主管機關函文催告後,陳父於2021年8月31日,以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爲由,爲陳男申請延期返國。

然依內政部函示說明:「2022年8月31日以前出境尚未返國者,出境或延期返國期限逾2022年10月31日以前屆滿,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爲由,申請延期返國者,最長得覈准其延長返國至2022年10月31日止」,陳男應於2022年10月31日前返國。

詎料,陳男明知相關規定,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經桃園區公所函示催告並通知他於2023年1月12日前往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接受役男徵兵檢查後,屆期仍拒未返國接受徵兵處理,遭桃園市政府移送偵辦。

陳父於檢方偵查時,到庭向檢察事務官說明,表示陳男前往波蘭留學,出國後父子倆每週都會用視訊聯絡,他有將市政府催告於2022年10月31日前應返國並進行徵兵檢查一事通知兒子,但陳男認爲學業不能中斷,所以要先完成學業纔回來當兵。

法官審酌,被告陳男意圖逃避兵役,以就學名義申請覈准出境後,屆期滯留國外不歸,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妨害國家兵役的徵集及管理,損及潛在的國防動員兵力,所爲非是,惟依卷附被告前案紀錄表所示無其他科刑紀錄,素行尚可,兼衡被告犯行所生危害,暨其智識程度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由於陳男無前科,素行良好,僅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又始終坦承犯行,應認具有悔意,信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教訓,當能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故尚無逕對其施以短期自由刑之必要,法院認其前開所受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爲適當,依法規定並予宣告緩刑2年,以啓自新。

另爲促使被告日後重視法律規範秩序,強化法治理念,法院認應課予被告一定條件的緩刑負擔,令他能從中深切記取教訓以警惕自省,依刑法規定,命被告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4萬元。

陳姓役男4年前出國至波蘭就讀牙醫碩士逾期未歸遭訴,桃園地院改以簡易判決,將陳男依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覈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判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並自判決確定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4萬元。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記者劉學聖/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