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LINE傳驗孕棒照片 女子假懷孕騙結婚聘金及金飾50萬下場曝

吳姓女子4年前與蔡姓男子交往期間,竟以LINE傳送驗孕棒照片,佯稱懷有蔡的小孩,要求他支付結婚聘金40萬元及結婚金飾10萬元,蔡不疑有他陸續以1萬至20萬不等金額湊足50萬元匯款給吳女,東窗事發後而挨告,法官認她犯詐欺取財罪處10月,可上訴。

吳女辯稱,當時真的有懷蔡的孩子,跟男方商量後要墮胎,但因爲這樣她沒辦法上班,所以她跟男方要求補償。她表示,沒有去診所動流產手術,而是吃同事給的墮胎藥。

蔡表示,他與女方曾經交往,當時女方以LINE傳送訊息表示已經懷孕,並傳驗孕棒照片給他,還有傳送她們家族對話內容擷圖,提到他要付多少聘金和金飾給她。他說,因爲女方懷孕,他想說要負責娶她,就給她聘金40萬元及10萬元購買金飾的費用。

他表示,假設女方沒有懷孕,不會跟她結婚,也不會給她50萬元;後來女方說她藥吃太多,怕胎兒受到影響,所以去婦幼診所拿小孩。他說,他從別人口中得知女方曾有騙男人的行爲,他開始懷疑女方不是真的懷孕,因爲他從頭到尾只有看過驗孕棒照片。

然而,檢方調查,吳女於2020年間並無至婦產科就醫紀錄以及其個人就醫紀錄佐證,足見她向蔡稱自己懷孕,去婦幼診所墮胎說詞,顯爲虛構。

臺南地院審酌,吳女與蔡本爲男女朋友,然吳女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明知自身並無懷孕,竟對蔡佯稱懷孕,藉此詐取金錢,破壞人際間信任,致蔡受有財產上損害。兼衡吳女否認犯行,也未與蔡達成和解或調解,犯後態度不佳,法官認她犯詐欺取財罪處10月。

臺南地院指出,吳女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對蔡男佯稱懷孕,藉此詐取金錢,破壞人際間信任,且吳女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法官認她犯詐欺取財罪處10月。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