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1張驗孕棒照片撈40萬聘金+10萬金飾費 前女友假孕要被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芸(化名)與阿榮(化名)是前男女朋友關係,她被指控用驗孕棒照片謊稱懷孕,要求阿榮支付40萬元聘金、10萬元結婚金飾費用,後來又聲稱已經吃藥墮胎,反而被阿榮發現異狀,憤而報警提告。臺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小芸有期徒刑10個月。
▲小芸自稱懷孕,並用一張驗孕棒照片讓阿榮支付40萬元聘金和10萬元金飾費用。(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榮在判決書中主張,小芸在2020年2月間傳送LINE訊息聲稱懷孕,還附上一張驗孕棒照片、家族對話內容截圖,要求他支付聘金、給金飾,他自認應該負責,就給了40萬元聘金、10萬元金飾費用,「假設她沒有懷孕,我不會跟她結婚,也不會給她錢」;後來小芸又說擔心吃藥影響到胎兒,竟自己跑去診所墮胎,沒有跟他說是吃藥墮胎。
阿榮表示,他從別人口中聽聞小芸曾有不良行爲,於是開始懷疑對方是不是真的懷孕,因爲他從頭到尾只有看過驗孕棒的照片,沒有看到實體,後來越想越不對勁,這才決定報警提告。
小芸到案之後堅稱真的有懷過孕,那些錢是阿榮給她的補償,她沒有去診所做手術,而是吃外籍同事給的墮胎藥,該名同事現在已經返回老家,不在臺灣。
臺南地院法官認爲,小芸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自陳,「聘金40萬元跟10萬元購買金飾費用,均是因爲我懷孕,阿榮要補償我」,再結合她與阿榮、家人的LINE對話紀錄,可知阿榮確實是因爲她懷孕纔會支付50萬。
至於小芸是否真的懷孕,法官表示,小芸自稱從懷孕到墮胎都未曾就醫,不但與現今民衆就醫的常情不符,也與她自己傳給阿榮的訊息「護士說我待的那」、「怕干擾儀器」不符;再者,她聲稱是自行吃藥墮胎,不僅不合常情,也與她先前的說詞不符,這顯然是臨訟杜撰之詞,不足採信。
法官指出,現今網路發達,要取得他人驗孕棒的照片並非難事,小芸傳送給阿榮的驗孕棒照片,來源及拍攝時間均不明,阿榮甚至從未實際看過驗孕棒,因此無法單憑她曾經傳送驗孕棒照片給阿榮,就做出對她有利的認定。
最終,法官沒有采信小芸的說詞,並認定她在2020年2月間並無懷孕,於是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她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