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洗衣亭私接路燈電死人 提國賠敗訴關鍵正是臺電

宜蘭縣員山鄉2017年發生一起路燈被偷接漏電,一名男子被電死意外。家屬認爲鄉公所怠忽職守,提起國賠,但宜蘭地院判家屬敗訴,原因是遭偷接電部位屬於臺電維護範圍。(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宜蘭縣員山鄉2017年發生一起洗衣亭私接路燈電線,卻漏電電死一名陳姓男子,陳父救兒也被電傷的意外事故。家屬認爲負責管理路燈的員山鄉公所,多年來竟無任何取締、剪線等積極作爲,放任私接電線,怠忽職守,要求國賠490餘萬元。不過宜蘭地院審理認爲,私接電線位置屬於臺電管理維護範圍,而非員山鄉公所管理範圍,因此判家屬敗訴,員山鄉公所免國賠。可上訴。

2017年10月18日,宜蘭員山鄉一名38歲陳姓男子,在住家附近洗衣亭洗手,因洗衣亭日光燈漏電,他被電倒在水溝裡,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陳男的母親看到兒子在水溝裡載浮載沈,趕緊跑回家叫76歲的丈夫出來幫忙拉人,結果陳父與另一位協助的鄰居劉男都被電到送醫。

事後調查發現,洗衣亭的日光燈私接路邊路燈的電線,具有高達220伏特的電力,整座洗衣亭都有電,陳男活活被電死。陳男家屬認爲員山鄉公所沒有善盡管理路燈職責,放任私接電,提出國賠求償490餘萬元。

根據判決書,員山鄉公所辯稱,私接電的位置,並非鄉公所管理的範圍,而是屬於臺電公司的設備,由臺電公司負責施作、維護。員山鄉公所更指控,若臺電公司進行普查,就不會發生高達4處洗衣棚都有竊電、且多年來不曾被查獲的情形,可證本件意外的發生,是臺電公司疏於檢查維護所致。

臺電人員則表示該洗衣亭棚架電源線路,系從該處與員山鄕公所之電源引接點(即用戶責任分界點)後,公所自備杆路燈線路引接電源,該線路產權屬鄕公所所有,自當由鄕公所負維護管理權責。

宜蘭地院審理,查閱遭私接電的路燈照片,以及臺電員工等人證詞,認定遭私接電的範圍確實不屬於員山鄉公所管理的範圍,因此駁回原告之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