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警闖紅燈撞騎士肇逃反告被害人 警分局:將調離駐地

宜蘭縣羅東警分局毛姓警員去年7月開車闖紅燈,撞傷騎機車的王姓男子,經地院判決犯公共危險等罪並獲緩刑。近日王男爆料,毛警竟對受害者提出民事訴訟;羅東警分局表示,毛警日前已撤告,爲避免警民衝突加劇,近日也會將他調離原駐地。

王男表示,毛警2016年在礁溪分局任職時,就曾酒駕肇事,還讓友人頂替,被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毛調派三星分局後,去年7月18日晚上10時許,在羅東鎮中正北路、五結鄉中正路1段2巷口,闖紅燈撞傷自己與友人,還駕車逃逸,遭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王男指出,毛警去年7月15日才從越南返國,按當時防疫規定,18日深夜12時才能解隔,卻在解隔前就開車出門還肇事,遭衛福部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以10萬元罰鍰,毛警向宜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也遭駁回,事後則從三星分局又被調到羅東。

王男稱,今年某日他因故到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報案,恰好是毛警處理,毛警也認出王男,竟對他說「你知道我告你們闖紅燈嗎」,表示提出民事訴訟希望索賠。王男痛批,地院都已作出判決,毛警負肇事全責,仍提出無理訴訟,「宜蘭還有法律嗎?」

羅東警分局迴應,毛男去年肇逃後,縣警局已開過考績會,記大過1支,並從三星調到勤務更重的羅東;毛警9月6日撤回民事告訴,另外分局考量王男的店面就在公正派出所左近,爲避免兩造發生更多衝突,已決定近日就將毛警調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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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表示,毛姓警員因爲肇逃已被記大過一支,日前也撤回民事告訴,分局近日會將他調離公正派出所。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