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安打擊異己 與獨裁者無異

英文政府修正國家安全法》,大幅提高爲敵對勢力發展、贊助、指揮組織的刑責。其中,軍公教若涉及內亂外患罪等經判刑確定,除了應服之刑期外,更將被剝奪全額退休俸,已領者亦會被追繳。

鑑於國際及兩岸間諜活動頻繁有增加趨勢,加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刑罰則是有必要的,尤其是具公職身分者若涉嫌通敵叛國,應當接受更嚴格的行政究責及法律審判。一旦罪刑確定,除了接受牢獄之苦,當然沒資格繼續由納稅人奉養到死,甚至遭追討退休金犯罪所得也不爲過。

只不過,民進黨急於在立法院臨時會修訂國安法的目的爲何?陸委會以要脅口吻恐嚇參與大陸主辦海峽論壇的我方人士團體,已經掀起一波罵聲,蔡政府仍不願縮手,現在卻又將主張兩岸和平交流的民衆或團體視爲「投共」的可疑對象,如此衝突兩面手法說明了民進黨玩弄意識形態、視民爲敵的真面目

立院多數席次助攻下,蔡政府食髓知味,還想動腦筋制訂「中共代理人法」,意欲以「危害國安」爲名,將嚴格規範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爲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導、發表聲明,或參加中共所舉辦的會議。換言之,即便是爲了研究「一國兩制」或「統一」等議題而與中共有相似言論,都可能成爲蔡政府秋後算帳的對象,勢必對學術界產生寒蟬效應。

國人固然不該向大陸輸誠表忠,也應該有敵我意識之別,但難道依循《中華民國憲法》而支持兩岸在自由民主均富條件下和平統一的人,都將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賣國賊

民進黨成立初始,大力抗爭成功廢除《刑法》第100條。現在的民進黨人士卻不如以前追求百分百言論自由的民主前輩,走回頭路限制反對者聲音,形同打臉自己過去所追求的民主信仰

倘若宣揚臺獨是法律允許的政治活動,爲何支持兩岸統一就是違反國家利益的賣臺行爲?此種以政治立場作爲修法的依據,根本就是錯誤的立論基礎,甚至傷害民主法治。民進黨顧慮兩岸往來必然傷害臺獨支持度,因此不樂見民間互動頻繁,更以行政手段限縮一般的兩岸學術活動,增加彼此誤判的可能性,因爲兩岸對峙態勢越明顯,對尋求連任的蔡英文也越有利,畢竟操作兩岸主權抗衡牌向來是民進黨樂此不疲、且極有勝算的選舉策略,國人應認清民進黨以行政及立法箝制言論自由及破壞民主政治的極端作爲。

針對一系列國安相關的修法,蔡英文也強調「在臺灣,任何人都可有不同的政治立場,但如果背叛了國家,讓臺灣人民受到傷害,就應該受到最嚴厲的處分」。只是她卻忘記過去所許的承諾,「沒有人應該爲他的政治信仰道歉」。現在蔡政府亟欲限縮支持兩岸和平發展及統一的聲音,根本與她的承諾背道而馳。

維護國家安全固然是執政者不可推卸的職責,卻不能將之當成打擊異己藉口,否則與獨裁者無異。(作者爲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