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特別的家書

據人民法院報消息

原標題:一封特別的家書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法官 任韻霖

“我在這裡一切都好,你不要擔心我。”

“法官特意來看我,我讓她幫忙給你寫了這封信。”

“這段時間辛苦你在家把孩子帶好。莊稼不用種太多。你和孩子在家好好的,再隔幾個月我就回來了。”

幫蔣某寫完這封家書,我又給他從頭至尾讀了一遍。“不知道我寫對了沒有,你還有沒有需要補充或給家裡人交代的呢?”

“沒有了,任法官,這就是我要表達的意思。謝謝你特意來看我,還幫我寫信。除了感謝,我真的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在看守所的提訊室內,蔣某紅着眼眶對我說。

蔣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判那天,聽到判決結果時,蔣某眼中閃過一絲憂慮。他小心翼翼地對我說:“法官,我能不能申請監外執行?”

“你身體患有什麼疾病嗎?如果有,你可以提出來。”

“我沒有什麼疾病。只是……”

看着蔣某爲難的樣子,我便也沒有多問。沒想到,第二天,蔣某的妻子祝某便帶着一歲多的小兒子來到法院找到了我,向我提交了一份“暫予監外執行申請書”。

“任法官,現在正是農忙的季節,他是我們家裡的唯一勞動力。他不在家,莊稼就沒人種了啊!”祝某滿臉愁容地說。

“原來蔣某是擔心家裡的情況。”想到前一天蔣某欲言又止的樣子,我瞬間明白了。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他的情況,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呀。”瞭解清楚蔣某的身體狀況後,我對祝某說。

“可是我在網上查了,農忙的時候是可以暫予監外執行的!他爲什麼就不符合呢?”祝某情緒激動起來,“你看,娃兒還這麼小,他關在裡面,我們一家人怎麼生活……我不管,反正必須把他放出來,不然我就在這裡不走了。”

眼看祝某快要情緒失控,我趕緊遞過去一杯水,一邊安撫着她的情緒,一邊向她解釋法律規定。

“法律規定能夠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並沒有你說的農忙時節,網上說的也不都是可信的。他做錯了事,應該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作爲家屬,你要堅定地支持他,照顧好家中老人和小孩,等他出來,好嗎?”

“生活中有什麼困難,你可以提出來,我們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力所能及地幫助你渡過難關。”

一番勸解後,祝某冷靜下來:“法官,我理解你們的工作,也明白他應該接受懲罰。只是家裡的情況實在是太難了。”

送走祝某,已經是傍晚了。離開時,祝某低垂着頭,已經褪色的揹帶裡蜷縮着的幼童還啃着有點發黑的磨牙棒,看着這兩個單薄的身影,我想:“必須要爲他們做點什麼。”

第二天,我聯繫了蔣某所在的村委會,瞭解了蔣某家裡的情況。原來,祝某患有聽力障礙,與蔣某共養育了3個兒子,都還沒有成年,最小的才一歲多,而蔣某是這個家庭的唯一勞動力和經濟來源。

看到這樣的家庭情況,我的心裡像壓了一塊石頭。轉身來到了當地的司法所和民政辦,協調爲蔣某的家庭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以解決燃眉之急,並希望社區工作人員能多關注祝某的生活。

因祝某不能前往看守所探視,我決定去一趟看守所,告訴蔣某現在家中的情況,好讓蔣某不那麼擔憂。

“任法官,真的特別感謝您爲我的家庭做的這些事情。我犯了錯,應該受到處罰,我接受這個事實。我最擔心的就是我的妻子和孩子。”在看守所內,蔣某對我說,“我不太會寫字,您能不能幫我寫一封信,把我想對她說的話帶給她。”

“當然可以,你說,我寫!”

從看守所回來後,我前往祝某家,把這封家書親手交給了祝某。“他最擔心的就是你和孩子了,你一定要堅強,有困難告訴我們,我們會盡最大努力幫助你!”

“謝謝任法官,我會照顧好家庭和孩子,挺過這道難關。”祝某緊緊攥着手裡的信。

(本報記者 劉洋 本報通訊員 趙莉 劉燕妮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