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捅死男友的松獅犬 狠女免坐牢、緩刑定讞
高雄市28歲鄧姓女子不滿被男友養的松獅犬咬傷,男友沒有立即安慰她,竟以水果刀一刀刺死松獅犬,深及心肺的傷口長達8公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鄧女與男友以3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審酌兩造和解,地院依違反動保法判鄧女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定讞。
鄧女與鄭姓男友同居苓雅區,因黑色松獅犬曾咬傷她,鄭男未安慰,兩人即常爲此事爭吵,鄧女心生不滿。去年3月21日清早,松獅犬對鄧女狂吠,她憤而以水果刀在客廳朝狗胸部猛刺,一刀就長達8公分,穿透狗的心臟、肺臟,以致血管破裂死亡,血流滿地。鄭男返家後氣得報警。
本案審理時,鄧女坦承刺殺狗,但辯稱案發前一天才被牠攻擊而受傷,當天一早又被齜牙咧嘴相向,還對她狂吠、作勢撲咬,以致情急拿刀刺牠自衛,因燈光昏暗,以爲刺到屁股,不知是刺及胸腔,還提出自己的驗傷證明、被狗咬到流血的照片。
法官則認爲,警詢和檢方偵訊時,鄧女都沒有提及被狗攻擊,只有說狗狂吠、想教訓牠,故不採信正當防衛的辯詞,因此認定所辯不足採信,仍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傷害動物致死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