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塑膠飲料杯9月全國不再提供 每年可減少7.9億杯

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2023年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自備率成長2.8倍。圖/環境部提供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截至目前全臺已有21縣市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並將於今年9月起全國統一不再提供,預計每年可減少約7.9億個塑膠一次性飲料杯。

根據環境部統計,2023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業計有15個連鎖品牌業者提供實際門市數1763家約19萬8千杯循環杯借用服務,佔總門市數12%;另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2023年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自備率成長2.8倍。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指出,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所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去年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爲合格,後續除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外,也正在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

資源循環署表示,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限用一次用飲料杯以來,截至目前全臺已有21縣市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並將於今年9月起全國統一不再提供,預計每年可減少約7.9億個塑膠一次性飲料杯改以提供其他材質、民衆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