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變化,大媽和流動攤販,寧願把餅分給路人也不交城管!
圖片裡是一名大媽,我截圖沒截好,她在給周圍的路人“發餅”。因爲城管要收走她東西,所以她選擇把餅一個個分給路人,也不願意讓城管們拿走。
從這個大媽的分餅的語氣,以及她的眼神裡,我聽到的看到的是一種憤怒的表達,或許還能更上升一個層次,比如說仇恨。
其實她大可不必如此,被城管收走也是失去,發給過路的人同樣是失去,爲何非要給自己找一個不痛快呢。
網友在評論裡說,她這樣做,恰恰就是爲了圖一個痛快。自損800,也要讓你難受一下。
爲什麼大媽不直接承認“錯誤”呢?爲什麼她要抵抗?還是用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方法。這一點也不符合做錯事的人會攜帶虛人幾分的氣勢,除非她並沒有錯。於是不必虛,而是反抗。
人們反抗,是因爲有利於自己。當即便對自己沒有利益可言的時候也要反抗,這種情況很少會出現在成年人身上,一般只有在電視劇裡,或者小孩子之間會看到。而當它出現在成年人身上的時候,我們有必要去想想,這是爲什麼,哪裡出問題了?
其實做人,生不逢時,比做鬼還慘。
我昨天恰好看到了另一條消息,來自景德鎮衛生學校,他們通報說“學生晚自習後回宿舍期間,牆外的攤販叫賣,並與工作人員發生口角,於是將食品拋入圍牆內,引發學生聚衆接食物。”
這份通報蠻心機的,商販“趁機叫賣”,而我校保安則是“維護秩序”。這用詞能讓大部分人不經意間就代入一種工作人員一心爲公,小販一心謀私利的感覺。
其實這個事情我早一天就看到了網友發來的視頻,學生們聚集在圍欄邊,天上不斷飛下來食品。大致和學校講的沒多少出入,因爲保安不允許攤販在學校門口擺攤,並撕掉他們的付款碼,與他們產生爭執,最終導致攤販一怒之下把自己售賣的雞腿全部拋進學校內,說“丟了可惜,還不如送給學生吃”,引發哄搶。
“丟了可惜”?保安可以制止攤販售賣,但我想他們不會蠢到去幹“把攤販的雞腿丟掉”這種事。
如果說大媽的選擇是“我不好過,你也別想佔到一點點便宜”,那麼這裡的流動攤販則不是。因爲流動攤販是可以留下雞腿的,學校門口不讓賣,總有一個可以賣的地方來稍微挽回損失。哪怕到處都有城管,那麼帶回家自己吃也總比拋進校內要更划算。
所以流動攤販的行爲比分餅大媽要更上一層樓,是更深層次的反抗。哪怕自損一千隻能傷你一百,也要傷你一下,不然自己會憋出內傷。
“你學校不讓學生買攤販上的雞腿,唯一的藉口就是安全,唯一的原因則是利益。逼着學生去買學校內部的超市,去吃學校食堂的鴨脖,所以我偏要拋進去給他們吃,少一個人去超市和食堂,都是讓我痛快的。”
這當然是一種很傻很無效的操作,對學校能造成的傷害幾乎爲零。但恰恰如此,更能折射出一些不同尋常的東西。以前的大媽可不會這樣,你城管要收,我就把餅送給你,幾張餅而已。你學校不讓賣,那我改天再來,大不了偷偷的賣。
而現在出現了變化,大媽和攤販,做了他們唯一能做到的抵抗,那是一種“無聲的抗議”。
擺攤的有了情緒開始抵抗,跑滴滴的湊到了一起打印傳單鬧罷工。人們對燃氣費用的上漲開始質疑,對調休、對工資和對擺攤月入xx萬的僞勵志開始諷刺……這些變化並不激烈,但變化從來不會一步到位,它是一個過程。
新的“大媽”和“流動攤販”正在路上,我很好奇,還會出現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