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社論︱監管助推:調正方向使好力

從聚焦“融資端”到聚焦“投資端”,人們期待資本市場監管的改天換地。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新“國九條”),繼2004年、2014年兩個“國九條”之後,再度把脈未來,體現了政策對市場的敏感適應能力。

人們期待新“國九條”,部分原因是前兩個“國九條”給投資者帶來財富效應。儘管最近兩天的市場走勢讓人有些困惑,尤其是中小盤股出現深度回調,但短期走勢遮蓋不了新“國九條”所蘊含的向善和向上的力量。

新“國九條”最突出亮點在於,監管的重點從融資端向投資端位移,更加強調以投資者爲中心,充分肯定資本市場的投資性和財富管理屬性。

強監管、防風險是新“國九條”的底色,穩爲基調、嚴字當頭。對此,人們用步入強監管週期來形容。這無可厚非,因爲資本市場長期以來積累了很多深層次矛盾,市場亟須強化監管,而監管必須“長牙帶刺”“有棱有角”,不能缺位,以體現其維護市場公序良法的態度和力度。

當然,新“國九條”塑造的強監管形象,是有所爲、有所不爲,將強監管的重心放在營造正確地做事的程序正義和過程透明上來,以保護各大市場主體做正確的事,各美其美、充分表達個體偏好。

如新“國九條”強化發行監管,提高IPO質量,主要是通過嚴抓上市前的突擊式分紅、加強機構監管責任等,明晰各大主體責任,通過程序正義和透明化擔保等方式,護衛註冊制。壓實“看門人”責任,並沒有代表投資者去決定什麼企業可上市。又如交易監管,新“國九條”的主要落點是規範各類主體和資金的交易行爲,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這是因爲監管本質上是市場公共治理。這決定了監管最擅長、最本質的工作,就是爲市場營造一個正確地做事的市場治理場景。

當然,監管爲市場營造正確做事的環境,旨在助推市場擁有法無禁止即可爲的行動自由空間,讓各大市場經營主體能在更廣闊的市場內低成本、高效率地配置資源。

因此,監管助推的是市場的自決空間,併爲各大市場主體營造安全的環境,讓其充分表達自身真實偏好,這是市場是否有效、能否高質量發展的基本保障。畢竟,如果市場主體對自身真實顯示偏好藏着掖着,市場將被系統性偏差和噪聲所填充,人們將很難找到有效的信息進行資源配置,市場將會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格雷欣效應。

如果說新“國九條”爲未來十年的中國資本市場確定基調,那麼接下來出臺的配套實施細則,就需明晰具體監管應如何圍繞拓寬市場主體的自決空間、完善市場自律自治來展開,以避免用監管替代各大市場主體的主觀偏好。

這需要新“國九條”的配套實施細則遵循以下幾大原則:首先是監管要堅決遵循法無授權不可爲的行權底線思維,沒有充分的授權程序、明晰的行權流程及行權後的責權認定評價體系,權力不能直接進入市場影響、甚至決定市場行爲。

其次,行權要遵循“合放手時且放手,得開眉處且開眉”,能通過市場手段解決的,且不會出現公共外部性的,權力就不應介入,真正爲市場營造休養生息空間。

再次,完善市場自律自治的制度體系,不僅需要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市場也要如此,因爲市場上出現的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爲,不是投資者不懂得維護自身權益,而是市場缺乏自律自治能力,投資者維權成本高,當務之急是降低代表人訴訟制度這一集體訴訟制度門檻,讓其更具市場自發性,讓律師事務所等能代表投資者進行集體訴訟;完善辯方舉證制度,爲市場自律自治營造對等博弈場景等。

躋攀分寸不可上,失勢一落千丈強。新“國九條”確立了以投資者爲中心的資本市場監管理念,監管要真正踐行其信念,既要審視監管護衛市場公序良法的力度和態度,更需明辨其法無授權不可爲的行權邊界。分寸感是現代治理體系的重要評價指標,監管善意只有運行於正確地做事的程序軌道,才能迸發出向善、向上之力。

監管的力度和邊界感,淬鍊的不僅是市場的信度,還有投資者信心,若監管行越位之事,再大的善意都將帶來市場的系統性敗壞,這點需警鐘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