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兩罰”火線落地!這家頭部券商立案調查結果出爐
本報記者 羅輯 北京報道
10月26日,中金公司(601995.SH)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這意味着,一個月前中金公司遭中國證監會立案的相關調查結果落地。
彼時,中金公司因涉嫌在上海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國微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爾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中未勤勉盡責,9月25日中國證監會對其立案。
根據中國證監會調查結果,中金公司在該項目執業過程中存在未審慎覈查相關生產、銷售、計提等情況。最終,中國證監會對中金公司及相關保薦代表人分別開具百萬元級罰單。這也顯示出,投行違規中,一案“兩罰”成爲常態。
又見“全鏈條問責”
具體來看,思爾芯於2021年8月提交科創板首發上市申請,2022年7月,思爾芯撤回發
行上市申請,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做出了終止審覈的決定。而後,中國證監會對思爾芯進行了立案調查和審理,案由是涉嫌欺詐發行。
根據調查發現,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中,通過虛構銷售交易虛增營業收入、提前確認收入虛增營業收入、少計期間費用等方式,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1536.72萬元,佔當年度營業收入的11.55%;虛增利潤總額合計1246.17萬元,佔當年度利潤總額的118.48%。
2024年2月,中國證監會公告了對思爾芯及相關責任人做出的行政罰款等相關處罰。隨後,2024年6月,上交所進一步對思爾芯開出“罰單”。在強化IPO全鏈條問責機制的監管趨勢下,作爲思爾芯IPO的保薦機構,中金公司也被傳出可能面臨調查。
不久後,2024年10月11日,中金公司公告稱,因涉嫌思爾芯IPO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9月25日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立案。
目前,該立案調查結果出爐。中國證監會查明,中金公司爲思爾芯科創板IPO提供保薦服務,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其中存在多項未審慎覈查的事項,例如未審慎覈查硬件設備生產情況、未審慎覈查軟件銷售情況、客戶走訪程序執行不到位、資金流水覈查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審慎覈查關聯方借款利息計提事項等。
這些保薦方的違規,也對應了思爾芯虛構銷售交易、提前確認收入、少計期間費用等虛增營業收入、虛增利潤等欺詐發行的情況。
中國證監會認爲,中金公司在爲思爾芯科創板IPO提供保薦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相關違法行爲。
在處罰方面,考慮到在監管部門調查過程中,中金公司及相關人員積極提供資料、配合調查,同時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中金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200萬元,並處以600萬元罰款。
同時,投行一案“兩罰”常態化下,思爾芯項目的兩位保薦代表人,作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也被證監會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
“對於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所認定的問題及處罰,公司誠懇接受處罰,切實以案爲鑑,強化全面整改,堅持以投資者爲本,不斷強化執業質量管控,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夯實“看門人”責任,更好地服務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中金公司在公告中提到。
強調覈查以“確保財務真實性”
就在中金公司上述處罰出爐之前數日,中國證監會才通報了今年投行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情況專項檢查結果,並披露了19張投行“罰單”。對此,中國證監會稱,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和機構、人員“雙罰”的原則,抓住公司高管等“關鍵少數”,根據問題的輕重,依法分類採取措施。
中金公司上述處罰,顯然也是貫徹了上述監管原則。
“全鏈條問責並非近期才被強調。”一位業內人士對《中國經營報》記者提到,“一直以來,IPO若涉及欺詐發行,投行都很難置身事外。近年來,爲了從源頭上提高上司公司質量,監管越發強調推動全鏈條問責機制。這其中,中介機構從問責機制上看,‘抓手’之一就在於強調做好覈查工作,也就是在執業中要求勤勉盡責。”
2024年3月,《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發佈,明確了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將全面從嚴加強對企業發行上市活動監管,壓緊壓實發行監管全鏈條各相關方責任。
在上述《意見》發佈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了新聞發佈會。彼時,中國證監會首席風險官、發行監管司司長嚴伯進就“如何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這一問題表示,將從發行上市的全鏈條各個環節加強監管,“中介機構要履行好‘看門人’職責,充分運用資金流水覈查等方式確保財務真實性。對中介機構建立常態化滾動式的現場監管機制,以三年爲週期,原則上做到全覆蓋。對於出現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的情形進行全鏈條回溯和問責。”
可以看到,在近期監管披露的一批19張投行“罰單”中,大部分出現了“未勤勉盡責”這一處罰緣由。同時,據Wind數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以來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被開具行政處罰決定的上市券商合計7家,其中有5家被立案或被罰緣由中均存在未勤勉盡責的情況。
(編輯:夏欣 審覈:何莎莎 校對:燕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