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減用電提前3月上路 遭疑隱瞞缺電

「計劃性減少用電措施—彈性夜減型」提前自3月起實施,遭批隱瞞缺電事實。(本報資料照片)

臺電近日公告今年「計劃性減少用電措施—彈性夜減型」提前自3月起實施,公文指出,該措施原定5月起實施,爲使用戶儘早熟悉方案,提前自3月1日實施至10月31日。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鄭照新質疑,民進黨政府不是說臺灣不缺電?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痛批,政府用偷吃步方式欺騙人民,只爲隱瞞缺電的事實。

鄭照新質疑,請問什麼是「計劃性減少用電措施?」從5月提前到3月實施不是不缺電嗎?臺電所謂的「彈性夜減型」,難道是套餐客製化貼心服務?未來是不是還有「長效夜安型」、「冬涼夏暖型」、「用肺發電型」、「增產報國型」,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不是提倡停電生小孩?

鄭照新強調,沒有電力的晶圓廠,比家庭代工還不如;沒有電力的冷氣機,比扇子還不如,能源爲國安和競爭力之本,沒有科學只有感覺的反核信衆,別再繼續折騰臺灣了。

賴士葆指出,爲了讓老百姓不會反感,民生用電則不受影響,因此除了民生用電以外,商業用電、產業用電等都開始輪流限電、降壓,這措施當然不行,沒有電還得了。他也接獲不少產業陳情,精密工業閃一下就會擔心,鑄鐵也需要24小時電力。

賴士葆痛批,根據美商會調查,憂缺電比例大增2成,而分產業分區小規模限電已在實施,但沒有針對民生用電,因此人民大多無感,政府用偷吃步的方式欺騙人民,隱瞞缺電的事實。

惟臺電迴應,這是烏龍質疑,「計劃性減少用電措施─彈性夜減型」措施,爲行之有年需量反應方案一種。臺電解釋,需量反應措施從1979年,前總統蔣經國時代就開始推動,是以契約容量100瓩以上(特)高壓用戶爲自願選用對象,藉由電費減扣回饋,移轉尖峰用電。

不過,臺電坦言,過去需量反應執行以日間爲主,因應再生能源時代,爲提升夜尖峰供電裕度,才進一步在今年推出彈性夜減方案。至於提前到3月實施,是爲使用戶儘早熟悉方案內容以調整用電行爲。該方案將自今年3月1日起實施至10月3日止,共計8個月。

但清大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葉宗洸直批,臺電推動這項措施,即這代表「備用機組不足」,造成晚上缺電。因爲白天太陽光電很多,供電沒有問題,可是到了夜間第二用電尖峰,此時太陽下山,本該有的基載電力卻不足,只好推夜減型用電方案,要工業用戶減少用電,根本原因就是機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