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缺電超前部署!臺電需量競價 提前至3月實施
臺電表示,需量反應措施以契約容量100瓩以上(特)高壓用戶爲自願選用對象,用戶「可自由選擇參與」的電費扣減回饋措施,並搭配時間電價選用,對用戶來說,有減少電費誘因,對整體供電來說,則有強化移轉或減少夜尖峰用電的效益。
臺電解釋,所謂「系統尖峰時間用戶配合減少用電優惠電價」系電業提供電價誘因,在系統高載期間或電力供應發生困難時,引導用戶減少或暫停部分用電,例如將尖峰或半尖峰時段產程移轉至離峰時段作業,讓該時段電力需求減少,改善系統負載型態,用戶可衡量本身作業特性,與電業簽訂配合減少用電優惠電價契約。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需量競價從3月起實施到10月底,用戶在週一至週五(離峰日除外)的晚間6點至10點,選擇連續降低用電量2小時至4小時,才能獲得電費優惠。
以過去以2021年爲例,臺電與用電大戶簽訂需量反應合約,若每戶均履約最高容量可達到265萬瓩,但實際上2021年用電負載最高的一天,企業執行需量競價抑低用電尖峰量卻僅107萬瓩,中間仍有一定落差。
另除了需量競價提前到3月實施外,經濟部也正在規劃夏月電價提前至5月中旬實施,較往年固定的6月提前半個月,爲的就是希望度過5月天氣漸熱但梅雨季未到,且歲修機組可能未全數歸隊的可能用電尖峰。
據統計,過去幾年5月用電量超越進入夏季的6月,用電量成上半年最高峰,由於機組排定大修時程結束點大多落在5月底或6月初,因此機組未全數歸隊前,在有限工具下,只好以提前夏月電價來抑低用電。